近日,为推动中央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有效发挥作用,加强风险防控,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此前颁布执行的《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基金业务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国资发资本规〔2020〕3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