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县国资 > 扬州市 > 简介
扬州市国资委
发布日期:2017-09-19 19:27 浏览次数: 字体:[ ]

扬州市国资委于2005年6月组建,为市政府直属的特设机构。2010年7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扬府办发[2010]120号),由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能为:一是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二是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三是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奖惩,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四是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五是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六是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对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扬州市国资委设有6个处室及2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产权与收益管理处、企业发展改革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挂“党群工作处”)和监察室;以及市化工设备安全检验中心和市属国有企业监事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市政府的授权,市国资委目前直接监管的一级企业共14家,分别是城建控股集团、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工业资产公司、亚星汽车集团、金茂化工集团、建工控股公司、交通产业集团、工艺美术集团、矿务局、苏中江都机场建设公司、水务投资集团、教育投资集团、金融投资集团和名城建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