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中共中央出台《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工作目标:2020年年底前,集中力量将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常州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按照文件要求,主动对接驻常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迅速启动摸底工作,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进展顺利,工作进度走在全省前列,呈现三大亮点。
一、起步较早。2003年常州市就出台了《关于常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2004年常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始全面实施。10多年来,常州市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制度,陆续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目前常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已经全部实行社会化管理,基础信息完备,基层平台牢固,组织细致周到,受到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普遍认可,效果较好。
二、反应迅速。全国省部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启动以来,常州市迅速响应,立即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接工作,明确省部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按照常州市现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法执行,实现无缝对接。据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的情况看,截止2月底,全省仅无锡、淮安出台了实施办法,南京、苏州、镇江、宿迁实施办法提交政府审议,南通、泰州正在征求意见,其他各市刚刚启动,省属企业正在研究工作方案。
三、标准明确。目前,常州市省部属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在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江苏省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有序推进,移交工作已经全面开始。驻常省部属企业退休人员党员组织关系基本已经转接属地社区,按照省人社部门要求,以医保所在地移交的原则,常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社局和市社保中心与钟楼区、新北区、经开区多方联系研究确定了档案集中管理事项。除了溧阳市、金坛区和武进区等独立的社保统筹区外,驻常州市本级新北、天宁、钟楼和经开区的省部属企业已经联系市社保中心退管经办部门,具体落实档案接收和人员信息采录等经办业务,实现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按照工作要求,由移交企业主动对接属地政府,提交移交方案。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为任务完成的认定标准:一是与属地相关部门协商确定党员关系转接(已完成);二是档案集中管理(县以上政府指定部门);三是管理服务移交地方(与常州市市属国企退休人员享有同等社会化管理政策待遇)。
据统计,截止到2020年3月15日,常州市已对接19家驻常省部属企业,其中中央企业13家,省属企业6家。共计12433人,其中党员2992人,已移交党员2563人,已移交档案610人,正在对接11823人档案和429人党组织关系移交事项。
常州市的工作受到省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明确指出常州在全省率先进入实质性移交阶段。按照属地政府与移交企业制定的工作方案,各移交企业开始与属地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办理移交手续,确保2020年年底前圆满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