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是今年3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第84号公告中提及的增值税新政。根据文件,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从4月起,将连续半年增量的增值税留抵税额申请退税,通过审核后进行退税。常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在认真研究政策的基础上及时与轨道公司对接沟通,加强与税务部门进行联系,争取到了将轨道公司作为非先进制造业纳税人享受留抵退税优惠的政策,并可按6个月为一个周期进行退税。
经测算,税务部门最终认可退税金额为2.445亿元的退税申请,退税金已于11月初全额到账。本次退税,常州市共计83户企业享受退税政策,退税金额6.78亿元,轨道公司占36.1%,成为全省最大单笔退税。留抵增值税的退税到账降低了轨道公司增值税留抵存量,减少资金占用,增加现金流,有效缓解了轨道建设的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