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11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推荐省属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集体1户、先进个人2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8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省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反映。
联系电话:025-83516172;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338号苏粮国际大厦727室。
附件:省属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推荐名单
省国资委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