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管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2〕21号)、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第46号令)的工作要求,省国资委起草了《江苏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审议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联系电话:025-83516109;
2. 电子邮件:zhjdc_gzw@js.gov.cn;
3. 传真:025-83516047;
4. 邮寄地址:南京市中山路338号苏粮大厦805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7日。
《江苏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审议稿).doc
省国资委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