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成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江苏国企在‘一带一路’合作国家设立来华留学奖学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才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基础和关键支撑。去年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坚定不移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的愿景与行动——共建“一带一路”未来十年发展展望》,提出继续实施“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积极与共建国家扩大相互间留学规模,开展高水平教育交流合作,提升互通互认水平。《在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推进“人文交流品牌塑造计划”,围绕打造“留学江苏”教育品牌、完善江苏走出去校企合作国际网人才网等方面,提出了深化教育文化国际交流合作、培养使用国际化人才的相关政策举措。
十年来,“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来苏留学生达26万余人次,约占留学生总人数的78%。2020年以来,“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已资助119名“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友好省州推荐的优秀学生来苏留学,涵养知苏友苏的重要人脉。我省高校联合70家“走出去”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设立94个办学机构和项目,累计为“走出去”企业培养培训高技能本土人才近11万人次。2023年,遴选建设10个“郑和学院”,分布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8个国别,聚焦服务“江苏境外园区”和大型“走出去”企业,为推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打造交流平台和提供人才支撑。
国有企业是我省对外投资合作的重要力量,在共建“一带一路”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截止目前,我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项目1114个,协议投资额144亿美元,占全省总量的10%。其中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投资项目458个,协议投资额28亿美元,主要集中在医药、专用设备、通讯设备制造业和商务服务业、批发业等领域。
下一步,结合委员的建议,省国资委将与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配合好,鼓励国有企业落实提案内容。
一是鼓励、支持江苏国企在“一带一路”合作国家设立来华留学奖学金。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研究探索设立方式与路径,支持国有企业在“走出去”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高国有企业人才本地化意识,加大为当地培养人才的力度。
二是优化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平台。完善校企合作国际人才网,对接“走出去”企业人才需求,提供“一带一路”国际化人才和目标国本土化人才信息和相关服务,推动企业、高校、学生信息互通,合作共赢。鼓励江苏高校与“走出去”企业深度合作,订单式培养本土化人才。
三是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深入打造“郑和学院”品牌。高标准实施江苏高校“郑和计划”,鼓励“教随产出、产教同行”。在省级政策上做好引导,在新一轮“郑和学院”的申报立项中,优先考虑企业意愿设立奖学金共同开展人才培养的项目。
省国资委
2024年6月26日
联 系 人:马尤明
联系电话:025-83516071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