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允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国有企业研发投入与科技创新考核评价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省属企业科技创新现状
研发投入与科技创新有关内容纳入省属企业综合考核以来,有效推动了省属企业创新发展。2023年,省属企业研发经费同比增长12.9%,共承担20余项国家级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牵头建设了15个省级创新平台,苏盐集团获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新增5户企业入选“科改企业”,重组后的苏豪集团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家、省专精特新企业4家、省级“三站三中心”15个、科技型中小企业6家、创新性中小企业3家。目前省属企业具有高级以上技术或技能职称的超过5千人,获得省“双创计划”、省“333工程”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称号354人。
二、2024年科技创新考核指标调整优化情况
今年,省属企业综合考核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重大要求调整优化指标体系,对标全国同行业优秀国企标准,科学设置目标。在考核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方面做了如下优化:
一是明确口径。根据综合考核指标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明确了研发费用有关指标采集自企业财务快报。二是精简整合。在2024年综合考核指标修订过程中,对“创新发展”指标中存在交叉重叠的子项进行精简整合,优化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三方面进行考核。三是优化规则。在“科技创新”打分规则中,结合目前制约省属企业科技创新的痛点难点,明确将“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制度体系”“对研发人员采用与市场相适应的薪酬决定机制及薪酬水平”“对科技创新重点子企业实施研发人员中长期激励”“牵头、参与国家级或省级重点研发项目”“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创新奖励及荣誉”“积极开展创新平台建设”“牵头省部级以上行业标准制定”等内容作为具体打分依据。在“数字化转型”打分规则中,将“开展数字化现状诊断”“编制数字化转型提升行动方案并落实落地”“在每个业务板块选树1个标杆企业”“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等内容作为具体打分依据。四是差异化考核。对于具有行业特殊性的江苏体育产业集团、江苏规划设计集团等四户企业,“创新发展”指标子项优化为“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两个方面,同时权重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动态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在开展完善省属企业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课题研究时,将进一步优化我省国有企业研发投入与科技创新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重要内容,对委员提出的与行业或同类上市公司进行横向比较等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论证,吸收运用到2025年省属企业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修订工作中。二是深化分类考核。对重点企业加大科技创新考核权重,重点考核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高水平研发团队和高等级研发平台建设、研发投入、科研成果及转化应用等。完善加回机制,对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且经审计的研发费用投入,在考核中视同利润加回,对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省重点研发计划的,按照更高比例视同利润加回。对科技创新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给予加分奖励。
省国资委
2024年6月26日
联 系 人: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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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