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龙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195号建议《关于推进省市国企深度合作共建连云港国际枢纽海港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持续关注省市国资国企间的股权合作、供应链合作和项目合作,并将推动国资国企协同发展,作为本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也出台了一系列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增强企业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省国资委高度重视各层级国有资本的协同优化发展,积极推动、不断深化省市国企合作。
连云港港口是我国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和11个国际枢纽海港之一,是江苏最大海港和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建设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悉,省发改委将积极支持企业投资建设“旗台作业区至上合物流园全封闭廊道工程”等项目,提高连云港港口企业综合经营能力效益,服务连云港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并请企业按照《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报相应投资主管部门履行核准备案手续。
连云港市政府也十分重视连云港国际枢纽海港建设工作,已将1195号建议中所述工程列入全市城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及“一带一路”重点项目,汇聚优化资源高效推动落实。围绕项目推进,连云港市国资部门已组织专家对全封闭廊道工程等项目可行性进行了评审,牵头研究制定并印发了上合物流园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将全封闭廊道工程作为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同时将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24-28#集装箱泊位后方堆场自动化改造项目作为中欧班列集结中心方向重点项目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支持。
相关省属企业始终支持连云港国际枢纽海港建设,支持新苏港投资公司的发展。目前,新苏港投资公司股权结构为连云港港口集团持股40%、省国信集团持股30%、省港口集团持股30%。连云港港口集团、省国信集团、省港口集团共同支持新苏港投资公司投资建设了连云港新苏港码头有限公司、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等多个项目,在推动新苏港投资公司做强做大,完善连云港港区功能发挥了重要作用。省港口集团不仅在航线开发、物流运输等业务层面加强与新苏港投资公司的合作,也支持连云港港口集团将新苏港投资公司的股权转让至连云港港口股份公司,解决了因股权造成的同业竞争问题,并将持有新苏港投资公司11%的表决权让渡给连云港港口集团,更好地支持其在新苏港投资公司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就新苏港投资公司增资相关事宜,连云港港口集团、省国信集团和省港口集团进行多次沟通对接。省国信集团表示,因新港航物流投资不属集团主业,受国资监管限制,暂时难以增资,但在有余力的情况下愿支持新苏港资公司发挥作用,并有意探讨在连云港港口投资新能源、金融证券等项目。省港口集团也就增资事宜与省市企业开展调研协商,充分肯定提案中所述增资建设项目对提升连云港区枢纽能级、提高港区基础设施能力、全面加快连云港国际枢纽海港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下一步,省国资委将继续支持省市国有企业协同发展,推进省港口集团、省国信集团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深化合作,共同发挥新苏港投资公司作用,助力连云港国际枢纽海港建设。同时,省国资委将协调省港口集团、省国信集团等就新苏港投资公司增资事宜与有关部门、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对增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充分研判和评估,为增资事宜创造有利条件。
省国资委
2024年6月26日
联 系 人:马尤明
联系电话:025-83516071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