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事关国计民生,事关振兴发展大局。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高度,继实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2020-2022年)之后,面向新时代新征程作出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决策部署。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苏办发〔2023〕32号)文件精神,巩固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成效,乘势而上实施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行动,近日,扬州市出台了《扬州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共9章31条,143项改革任务。
一是突出功能使命,着力强化国有经济支撑作用。支持交通、能源、医药、文旅等领域国有龙头企业牵头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带动链上企业协同发展,推进强链补链。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打造现代产业链龙头企业。支持市属重点医药、建筑企业打造我市医药和建筑产业链“链长”。支持国有建筑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承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筑工程项目。推动省市县国资联动,主动对接参与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实体经济。强化国有企业对重点领域的保障,发挥国有企业在城市保供、能源、数据、交通城建项目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增加在民生领域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
二是突出聚焦主业,着力优化调整国有资本布局。按照“合并同业、突出主业、股权重整、一次规划、分步实施”这一主线,推动国有企业整合重组上,力争形成产投类、城投类、文旅类、交通运输类、建筑业和房地产类、地方金控类等结合扬州国资实际、主责主业清晰、发展前景宽广的六大产业板块。
三是突出提质增效,着力完善考核激励措施。根据企业不同功能作用,合理设置更有针对性、个性化的考核指标,在市属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的考核。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将市场化转型、央地合作纳入国有企业考核。鼓励商业二类企业在主业范围内对上下游企业进行并购重组,拉长增粗产业链条,促进企业产业化转型。制定《扬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副职个人绩效考核操作指引》,合理拉开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差距,打破“大锅饭”格局。
四是突出形神兼备,着力提升国有企业治理效能。在上一轮改革三年行动中,在市属企业外部董事建设上,我们通过国企领导人员互相兼任其他市属企业外部董事,达到了形式上的外大于内。新一轮行动中,我们完善《市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注重遴选懂经营、会管理、有专业特长的同志充实到企业外部董事队伍中,力争做强做实外部董事,并充分发挥董事会相关委员会作用。进一步推动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提质扩面、刚性兑现,优化用好中长期激励政策,推动企业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提出2024年央企要完成改革深化提升行动70%以上主体任务。坚持谋在前、干在先,一手抓改革任务清单制订,一手抓改革任务落实,切实发挥市属企业在产业引领、科技创新、城市保供等方面的支撑作用,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为中国式现代化扬州新实践贡献国资国企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