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财政部电视电话培训会议精神,栖霞区财政局(国资办)严格执行《条例》各项规定,研究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办法,重点围绕“三项清查”“三项举措”“三项机制”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升了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三项清查”夯实资产底数
在固定资产账卡相符的基础上,重点敦促单位对老旧存量资产进行实物盘点,核销一批、保留一批、调拨一批,区级部门基本实现资产在用、在册相一致。在全面摸底公共基础设施的基础上,重点对负有建设、管养职责的区住建局等五大部门和街道设施进行实地勘察,联合区审计局召开业务专题会议,稳妥化解历年矛盾问题。利用疫情期间租金减免的政策契机,开展全区不动产出租多轮次比对检查,在“应管尽管”的基础上实现累计约2.28亿元租金“应减尽减”,惠及1000余家企业和个体商户。
“三项举措”盘活资产效益
出台《栖霞区公物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家单位366件原价值1072.07万元的老旧闲置资产纳入区政府公物仓调剂使用,“资产云+实物仓”模式激活全区资产。出台《加强栖霞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严审重大资产转让和处置等程序,督促部门及时上缴房屋拆迁补偿收益,近三年国有房屋拆迁10处补偿收入1.14亿元,资产核销效能增速换挡。教育系统基建项目、教育技术装备等大额资产试点重点绩效评价,通过学校间横向调拨、核减超配资产计划、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和资金预算安排等方式保障教育需求、提升资产效益。
“三项机制”强化监管力度
出台《栖霞区公有房屋及土地集中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有房屋及土地出租管理的通知》,《办法》进一步完善各方工作职责、提升出租工作效率、厘清分组转租要求、切实保障租金收益,《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监管,环环相扣,压实责任。不断优化不动产大数据监管系统,全区不动产权证信息和出租合同数据全部上线管理,租金收取、非税上缴、财务记账多模块联动分析,线上动态监管和线下抽查检查同步实施。区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提前介入复杂招租情况,实现全程监督;结合省委巡视、市对区审计和区人大反馈的单位资产管理问题,及时督促责任主体整改落实、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