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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高质量打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战
发布日期:2022-12-12 来源:泰州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高标准推动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加强改革重点难点问题高位协调、集中攻关,高质量打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战。今年4月,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二轮评估,泰州市位居设区市前列。截至目前,泰州市列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台账的125项改革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自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全市国资国企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国企改革特色亮点纷呈,总体来看主要有“两个率先、两点创新”:

一是率先实现市及市(区)国资监管机构三项职责统一泰州市下辖三市三区全部按要求成立了国资办党(工)委,理顺了国有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国企党建工作职责三者统一。二是率先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和“外大于内”。市国资委制定了《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外部董事考核评价和报酬管理办法》,明确外部董事任职条件、选聘程序和权利义务。商请财政、司法、审计等部门和央企、省企驻泰单位,推荐外部董事入库人选,组建外部董事人才库,率先实现市属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子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和“外大于内”全覆盖。三是创新开展“四比四提升、争当标杆企业”活动。按照“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和“学先进、抓落实、促改革”专项工作的要求,立足泰州国企发展阶段和实际,提出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为总纲,以“四比四提升”活动为抓手,以子企业打造标杆企业为窗口,通过比治理结构、比经营效益、比合规管理、比标准规范,全力培育一批标杆企业,推动我市国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发展取得实质性突破。四是创新建立“631”偿债资金保障机制。“631”机制就是提前6个月制定到期还款计划、提前3个月落实资金来源、提前1个月账上备足偿债资金。同时,进一步明确市属企业融资事项审批权限、规范审批流程。对高负债企业实施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加强债务风险动态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