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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豪控股集团:强体系 促协同 抓落实 扎实推进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发布日期:2022-01-04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豪控股集团围绕提升责任追究工作体系的系统性、协同性、可操作性,在追责工作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监督体系建设方面不断调整优化。

一、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工作组织体系

一是协同推进责任追究与合规体系建设。集团将责任追究工作作为监督闭环的重要环节和风险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现的履职不到位情形和管理薄弱环节,及时在管理体系建设中补齐短板;将追责程序完成、整改落实到位作为风险事项处置完毕的标志。集团正在推进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的调整设立,将推动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纳入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职责,进一步完善内控、风险和合规“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

二是确保责任追究工作组织体系全覆盖。集团总部建立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责任追究小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办公室、资产财务部、投资发展部、贸易发展部、风控法律部、审计部,在集团党委领导下,根据相关制度开展工作。各二级企业参照集团的责任追究工作组织体系,结合本企业机构设置建立了各自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根据“分级组织”原则,集团和二级企业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

三是协调好牵头与分工协作的关系。集团党委经认真研究,确定由履行风险管理职能的部门作为责任追究工作牵头部门。责任追究事项的受理与启动工作,由风控法律部负责;资产财务部牵头开展损失金额认定,风控法律部牵头开展损失责任认定并形成调查报告;涉及集团管辖权限范围内的相关责任人,由集团党委、纪委(监察专员办)做出处理决定;涉及二级及以下公司管理权限范围内的相关责任人,由二级公司党组织、纪检机构做出处理决定,并报集团党委组织部、风控法律部、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二、优化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一是修订完善责任追究制度。2017年,集团及各二级企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5号)要求,完成了本企业责任追究相关制度的修订。2021年,修订出台《苏豪控股集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追究工作的机构与职责,细化工作程序,充实责任追究范围。集团组织开展了制度宣贯培训与研讨交流,二级公司开展相应制度修订工作。

二是持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2016年以来,集团制定了多项风险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5项风险管控机制,包括“业务评审与额度控制机制”“风险预警与处置机制”“信息沟通与监控机制”“考核与评价机制”“监督与问责机制”,每项机制有具体的制度相对应。通过执行《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经营活动重点关注事项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试行)》两项制度为责任追究工作筑牢基础。集团每月汇总报告子企业重点关注事项信息,跟踪监督风险处置情况及责任追究工作开展情况。

三是不断优化责任追究工作流程。针对实际操作中子公司提出一些具体问题,如:应先启动追责程序还是先调查是否存在违规情形、应何时提出启动追责程序的建议、没有形成损失的事项要否追责等,集团通过制度解读、案例解析等,引导大家规范制度执行,优化工作流程。对有可能形成风险和损失的事项,由履行风险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跟踪和分析评估;党委会在启动追责、审议责任认定报告、审议处理意见三个环节起决定作用;是否存在违规情形以责任认定报告为准;核销坏账之前,必须要出具责任认定报告,完成责任认定程序。

三、有力有序构建贯通协同监督机制

一是党委牵头抓总。集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10.22”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增强协同监督效能。高度重视巡视、审计、巡察和国资监管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将整改任务逐项列入重点工作任务督查范围开展闭环管理,每季度督促整改、跟踪报告。

二是部门联动贯通。集团定期召开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会议、纪审联席工作会议。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完善巡察制度,培训巡察人才,开展对子公司的政治巡察,集团纪委全程参与巡察工作,督促巡察整改。审计部门落实整改情况跟踪反馈机制,整改成果运用效能进一步提升。法律审核更加深入全面,有序推进合规体系建设。组织人事部门将领导人员年度考核与经营业绩考核、党建责任制考核相结合。集团纪委积极协助党委开展警示教育,作风建设监督提醒,党风廉政建设例行约谈等。

三是纪检一体推进。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在追责工作中,一方面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专业化和监督体系优势,提供指导和协助,在启动追责、分类处置、审议责任认定报告、提出处理建议等关键环节,为党委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另一方面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对追责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及时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工作开展。

责任追究工作是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党委做好顶层设计,“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责任追究工作水平与公司治理水平密切相关,需要结合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和深入。责任追究工作体系能够起到“治已病、防未病”的功效,需要善用善治。下一步,集团将认真贯彻省国资委决策部署,推动形成“党建强、治理优、经营稳、融合好”的治理文化,扎实开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制度刚性执行力,增强经营投资责任约束力,发挥典型案例惩治震慑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