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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突破 狠抓实效 确保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七一”前圆满收官
发布日期:2022-01-26 来源:泰州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截至2021年底,泰州市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总任务量完成率已达90%,顺利完成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在狠抓各项任务落实的同时,市国资委牢固树立“大格局、一盘棋”的理念,指导推动市(区)同步落实改革任务,近期组织开展了第二轮实地督查,直接推动靖江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等地成立国资办党委,在国企党建体制机制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同时,将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个别市(区)下达了督办联系函,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改革任务“一竿子扎到底”。为确保2022年“七一”前实现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高质量收官,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紧盯目标,切实打通三年行动“最后一公里”

一是全面推进各项任务。对照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逐项逐条挂图作战,形成工作闭环,不让任何一个单位掉队,不让任何一项任务落空,确保横向到边、全面覆盖。二是有效加强督促指导。发挥好国资委领导班子“挂钩联系”和业务处室“集中指导”机制作用,综合运用督查、抽查、通报等方式,逐级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七一”前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三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将考核评估作为检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地见效的重要抓手,按照明确的目标、具体的要求、严格的标准,扎实做好考核评估各个环节的工作,既要确保“响铃交卷”,更要交出高质量答卷。

二、狠抓实效,真正实现国企改革“形神兼备”

一是指导外部董事依法规范履职。拟制定出台《市属企业外部董事履职行为规范》,明确外部董事的履职要求,保障外部董事及时、全面、深入了解任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任职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决策事项和管控风险,以及可能损害出资人或任职公司合法权益的事项,做到及时提醒、如实报告,促进外部董事依法规范履职,有效防范企业经营管理风险。

二是强化经理层任期协议刚性执行。牢牢抓住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这一“牛鼻子”任务,统筹推动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保障经理层行权履职,实现经理层“权责利”相统一。同时,真正发挥以上率下的作用,推动企业深化落实市场化招聘、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市场化用工机制,切实提升企业经营活力和效率。

三是推动重要子企业全面落实董事会职权。重要子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涉及集团公司管控体系、干部管理权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重大事项,需要方方面面做好统筹衔接。按照省国资委部署要求,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查漏补缺、完善提升,特别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允许“个体差异”,将重要子企业董事会各项职权落到实处,从而为集团公司董事会减负,集中精力更好地谋发展、定战略、防风险。

三、巩固提升,积极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市(区)融资平台清理整合。拟制定出台《市(区)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整合工作方案》,市(区)所属各级各类融资平台,包括国资监管机构、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类开发园区(乡镇、街道)履行监管职责的融资平台,特别是主要承担政府融资任务,依赖财政还本付息,不具备评级资格或者没有达到AA信用评级的,都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整合归并或清理注销。

二是加强与央企省企合资合作。建立完善招引信息互通机制和“月报、季评、年考”的工作推进机制,组建央地合作项目意向库、线索库,定期发布央地合作项目线索清单,下达央地合作招引任务清单,强化高质量考核激励,进一步聚集产业发展要素,提升城市产业能级和民生事业保障能力。

三是持续深化“四比四提升”活动。继续擦亮泰州国企改革特色活动品牌,进一步发挥标杆引领示范作用,提高参与度和覆盖面,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总纲,在集团公司重要子企业层面开展“优秀标杆企业”评选活动,推广总结国有企业提升生产技术能级、创新管理模式和商业盈利模式的经验,持续将改革“试验田”深耕为“示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