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企外部董事占多数是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提升国企治理水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化国企改革转型的创新举措,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泰兴市国资办始终高度重视、统筹协调、一体推进,立下“军令状”,按下“快进键”,全面实现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董事会“外大于内”。
“夯基式”建制,迅速排出“计划表”。中央、省和泰州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到2022年在全省各级国有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规范运作,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占多数。9月初,泰州市国资委印发重点任务清单也明确要求“在应建董事会的企业中,外部董事占多数的企业(包括子企业)户数不低于80%”。泰兴市国资办紧扣目标任务、紧盯时间节点、迅速推进改革。一是建好制度。将上级政策与泰兴国企发展实际相结合,制定出台《泰兴市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调整实施方案》《泰兴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明确外部董事任职条件、选聘程序和权利义务,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外部董事“选、用、管、评、考”制度,实现尽职评价和业绩考核相结合。二是明确时限。在省和泰州市规定的完成时限上自我加压,明确提出到今年年底,在全市应建董事会的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中,董事会外大于内的企业户数占比达到100%,改革速度走在泰州甚至是全省前列。
“点菜式”服务,研选构建“人才库”。外部董事“人才库”的质量,决定着外部董事决策水平和职能发挥。泰兴市国资办实行“点菜式”服务,通过企业“自选”、国资“帮选”,积极构建符合企业需求的“智囊团”。一是企业按需推荐。聘用外部董事目的是优化董事会人才结构,更好服务企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所以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企业本身。在“人才库”建设中,市属国有企业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列出人才需求清单,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资源优势,积极寻找满足条件的精英人才,及时推荐报送市国资办备案。二是国资精挑细选。对于企业推荐上报的外部董事人选,市国资办进行审核把关,本着充分尊重企业意愿,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理念,筛选出真正有资历、有能力、有口碑、有造诣的精英人才。同时,对于企业无法解决的人才缺口,市国资办通过积极向上对接、寻求相关部门协助,帮助企业找到合适的人选,填补人才缺口。通过国资国企双向发力,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构建为企业量身定做的“人才库”。
“复合式”保障,提升改革“加速度”。外部董事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泰兴市国资办多措并举提升改革“加速度”,充分保障外部董事行权履职、发挥作用。一是支持外部董事依法履职。市国资办充分发挥外部董事在深化董事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督促国企及时将外部董事补充到董事会专委会中,主动向外部董事行权履职提供便利条件。二是注重外部董事素质培养。为让外部董事更全面更直接认识泰兴和所任职企业,更好更快适应工作,充分发挥价值,市国资办制定包括市域介绍、政策理论、经济形势分析、法律法务等方面培训方案,对外部董事知识结构、思维能力、沟通方式等方面进行规范引导,不断提高外部董事综合素质。
外部董事建设为国企管理注入了“新鲜血液”,提升了“管理内涵”,下一步,泰兴市国资办将继续做好外部董事“人才库”动态更新管理,为提升企业董事会决策水平提供智力支撑。继续强化市属国有企业监管,保障外部董事职能发挥,坚持“引”“育”并重,充分发挥外部董事潜能,加快推进企业市场化转型,打造现代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