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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资委召开省属企业外部董事工作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0-06-22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升省属企业现代治理能力水平,全面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6月8日,省国资委在南京召开省属企业外部董事工作座谈会。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沈建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委员、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陈德荣主持会议。

会上,省国资委5个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政策解读,2户省属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介绍了加强企业董事会建设的主要做法,6位外部董事和1位董事会秘书交流了年度履职情况和经验体会。

沈建生在讲话中指出,2019年以来省属企业外部董事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队伍力量进一步增强。外部董事人选的选配和储备力度不断加大,累计选聘42人,队伍的经历、年龄、专兼职等结构得到了全面优化。二是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21户省属企业均配备外部董事,其中13户企业实现“外大于内”;稳步推进董事会专委会和办公室设置,以及董事会秘书配备,开展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三是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对外部董事履职情况做到全过程跟踪,组织12名新任职外部董事参加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会同省委组织部首次对8名专职外部董事开展年度考核,提高工作津贴和会议补贴标准,为外部董事履职尽责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履职水平进一步提升。外部董事综合参会率、参加调研次数、报送日常履职报告质量稳步提升,累计审议议案1055个,报送日常履职报告312份,提出风险事项和工作建议66条,提交调研报告29份。

沈建生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外部董事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外部董事有的存在发表意见不多、把关作用不够、专委会委员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等不足;二是省属企业有的存在“三重一大”事项研究程序不规范,董事会和党委会研究事项边界不够清晰,上会议案中重大项目可研报告、尽职调查缺乏等问题;三是省国资委存在系统考核评价、监管业务培训、管理制度修订等方面不到位现象。

沈建生要求,做好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外部董事工作,要“完成一项重点任务,健全五项工作体系,提升整体外部董事工作水平”。完成一项重点任务,即2020年底前全面建立“外大于内”董事会,按照8月底完成内部董事规范配备、10月底完成“外大于内”董事配备、11月底前后组织专题学习培训班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要健全外部董事选聘任用体系。完善人选储备机制,重点充实担任过大型国有企业负责人、省级经济管理部门负责人、大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三个方面人选。建立资格审查机制,对失信人实行“一票否决”。建立结构优化机制,各董事会在来源结构上,配备1-2名专职外部董事、1-2名担任过中央企业或省级经济管理部门领导职务的外部董事、不超过2名来自高校或律所的外部董事;在专业结构上,至少配备1名熟悉企业核心业务、1名熟悉金融或资本运作的外部董事。

要健全外部董事日常管理体系。完善外部董事日常履职报告、专项报告、综合报告和请假报告4项报告制度。完善外部董事意见建议办理制度,规范审核、流转、督办、反馈等运行机制。完善外部董事召集人制度,每户企业设1名召集人,履行代表外部董事与企业主要负责人沟通、组织召开务虚会、提出调研计划并组织实施等职责。完善外部董事“智库”制度,制定国资监管重要文件充分听取外部董事意见。

要健全外部董事服务保障体系。省国资委进一步完善政策指导、业务咨询、业务培训、日常沟通4个方面制度机制。省属企业严格落实董事会召开的各项规定;建立信息开放、活动调研等保障机制,切实做到凡是重要会议请外部董事参加,凡是重大投资、资产处置等决策提前请外部董事参与,凡是外部董事公务出行、通信等待遇比照任职企业领导人员标准执行;完善公司董事会工作服务力量,规范设置专委会和董办,配齐配强董秘和专职工作人员,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要健全外部董事考核评价体系。研究制定外部董事考核评价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形成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的综合考核机制。健全外部董事履职纪实和工作报告两本台账,建立国资委职能处室列席企业董事会制度,探索企业与外部董事双向评价机制。

要健全外部董事激励约束体系。完善津补贴考核发放机制,对履职不到位或履职出现重大后果的减发或扣发津补贴。建立先进表彰机制,每年按一定比例对履职优秀的进行表彰。建立淘汰机制,对一个年度内参会率不到3/4且服务企业不足30个工作日、两个年度内连续参会率不到3/4或服务企业不足30个工作日、聘期内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终止聘用。

省属企业外部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省国资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