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国企建设,推动依法治企、依法合规经营、依法规范管理等工作深入开展,指导省属企业统筹做好全年法治工作,我们制定了《省属企业2020年法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省国资委
2020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属企业2020年法治工作要点
2020年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国务院国资委法治建设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任务,牢牢把握推动依法治企、合规经营工作主线,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全力打造法治国企,为推动省属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推进省属企业法治国企建设
1.注重统筹谋划。编印2019年省属企业法治国企建设工作报告,召开省属企业法治工作会议,总结通报省属企业法治国企建设进展情况,部署年度法治国企建设重点工作。做好2019年省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法治国企考核工作,推动法治国企建设落实落地见效。(二季度)
2.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修订《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法制工作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苏国资〔2014〕57号)中关于企业总法律顾问资格条件有关条款,推动总法律顾问专职化、市场化。健全完善总法律顾问述职制度,指导督促企业总法律顾问规范履职。(全年)
3.推动省属企业建立公司律师制度,提高企业法务人员专职化、专业化水平。加强企业法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导,提升企业法务尽职调查的质量。(全年)
4.改进和规范企业“三项法律”“双重法律审核”审核制度。规范审核程序,规范审核形式,规范审核内容,强化结果管理和审核责任。做到应审必审,提高审核质量,避免领导干预和法律审核流于形式,对出现的风险和问题要核查法律审核是否尽职到位,提高企业法治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刚性执行,最大程度减少法律风险。(全年)
5.加强对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总法律顾问履职情况的监督。细化第一责任人的法治建设责任,探索建立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任务清单,推动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全年)
6.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制度。每季度召开省属企业法治工作例会,并组织抽查检查省属企业法治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法治工作组织领导、总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三项法律审核、双重法律审核等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专题通报,检查发现的重要问题报省国资委党委,整改不力的,移交闭环管理,督促省属企业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全年)
7.指导协调省属企业化解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编写省属企业2019年法律纠纷案件分析报告,开展法律风险提示和典型案件通报,落实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指导企业依法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全年)
二、积极推进合规管理试点工作
8.确立合规管理试点目标。在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的指导下,帮助10户试点企业对标中央企业,确立标杆,比学先进。(一季度)
9.建立第三方合规管理专家评审机制。邀请中央企业和法律、财务等领域专家,做好对合规管理试点企业实施方案和合规试点工作的指导、跟踪、服务工作。(全年)
10.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见效。指导试点企业完善实施方案,采取定期调研督导、阶段验收、年终总结等方式,推动试点企业在合规管理制度、合规管理体系、合规管理机制上取得实效,形成可具推广复制的经验。(全年)
三、深入开展双重法律审核
11.修订完善双重法律审核清单。指导省属企业及时修订完善双重法律审核清单,推动清单与企业经营管理相适应。(全年)
12.提升双重法律审核质量。通过调研评估和培训等方式,提升内外法律顾问法律审核的质量和效率。紧盯风险易发和多发环节,进一步加强双重法律审核工作。(全年)
13.加大重要子企业双重法律审核覆盖面。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会同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继续深入推动省属企业深入落实双重法律审核制度,将双重法律审核制度向重要子企业全面推广。(全年)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4.指导企业做好党组中心组学法保障工作,各企业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要求。(全年)
15.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七五”普法和宪法宣传活动,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并编写省属企业法治国企动态周刊。(全年)
16.积极开展企业法治培训,开展常态化风险排查处置,及时提示新冠疫情影响的法律合规风险。坚持线上与线下培训相结合,运用在线学习、法治讲堂、座谈交流、考察学习等形式,提升企业法务人员的能力水平,促进法治国企建设。(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