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淮安市雨田广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5%股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HACQ2020-003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1、淮安市雨田广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淮安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3、关于转让淮安市雨田广顺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国有股权的请示 淮热电集【2018】33号 4、《文件批阅单》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0年3月30 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0年5月12日 | |||
转让方名称 | 淮安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淮安市雨田广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码 | 91320800795352738T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王建国 | ||||
住所 | 淮安市清河新区旺旺路18号 | ||||
标的企业简介 | 淮安市雨田广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现经营地址位于淮安市清河新区旺旺路18号,主要经营东风日产品牌汽车及零配件销售业务。正式开业时间为2008年元月份,开业至今销售收入逐年提高 2010年获得淮安市消费者协会颁发的百姓喜爱的汽车品牌荣誉;2011年获得淮安市消费者协会颁发的百姓喜爱的汽车品牌荣誉;2012年获得淮安市消费者协会颁发的百姓信赖的汽车品牌荣誉;2012年获得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维修行业首批示范企业;2013年获得淮安市消费者协会颁发的百姓喜爱的汽车品牌荣誉。公司从2011年搬迁至清河新区旺旺路,销售业绩逐年提高,同时目前旺旺路已形成汽车销售市场,客流量比较集中,客户选择的车辆品牌比较齐全,销售前景较好。 转让方及标的公司承诺:标的公司无抵押、担保、诉讼、仲裁和重大经济合同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经济事项。如有遗漏,转让方及标的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
经营范围 | 东风日产品牌汽车销售;保险兼业代理;二类汽车维修;汽车及其零配件销售;汽车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汽车租赁;汽车安全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56人 | ||||
所属行业 | 汽车销售服务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注册资金1000万元,其中淮安雨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50万元,占股55%;淮安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50万元,占股45%。 | ||||
审计情况 | 审计起止日期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元) | 67375333.51 | ||||
负债合计(元) | 58471172.99 | ||||
所有者权益合计(元) | 8904160.52 | ||||
主营业务收入(元) | 174771608.52 | ||||
利润总额(元) | 824004.69 | ||||
净利润(元) | 824004.69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 报表日期与类型 | 2020年2月29日财务报表 | |||
资产总额(元) | 69962317.71 | ||||
负债总额(元) | 61326694.99 | ||||
所有者权益总额(元) | 8635622.72 | ||||
营业收入(元) | 23770160.21 | ||||
净利润(元) | -268537.80 | ||||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淮安新瑞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淮新瑞评报字(2019)第32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淮安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4月30日 | ||||
资产账面价值(万元) | 7857.92 | ||||
资产评估价值(万元) | 8032.6 | ||||
资产增减值(万元) | 174.68 | ||||
负债账面价值(万元) | 6963.57 | ||||
负债评估价值(万元) | 6963.57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万元) | 894.35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万元) | 1069.03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增减值(万元) | 174.6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481 | ||||
特别事项 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详见“备查文件”中《员工安置方案》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 处置方案 | 无。 转让方承诺:淮安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淮安市雨田广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5%的国有股权(出资450万元),除此之外和淮安市雨田广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没有借款和其他债务关系。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不参与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放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见“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不涉及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详见“其他重要事项” | ||||
其他重要事项 | 一、淮安市雨田广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归淮安雨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淮安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雨田广顺45%股权无关。 二、淮安市雨田广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东风日产厂家授权归股东淮安雨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与淮安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雨田广顺45%股权无关。 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四、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公司股权,并享有完整的处置权,保证本公告披露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
转让参 考价格 | 481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本次标的股权转让不接受委托(含匿名委托)、信托、联合方式受让。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须提供承诺书) 4、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须提供承诺书)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主营业务不变;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以现金形式将股权转让金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工商、税务、银行、司法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 ||||
备查文件 | 1、淮安市雨田广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淮安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3、关于转让淮安市雨田广顺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国有股权的请示 淮热电集【2018】33号 4、《文件批阅单》 5、员工处置方案 6、《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资产评估报告》; 8.《股权转让合同》 | ||||
其他说明 | 一、 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一)自然人应提供: 1、个人简历;(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流水明细;(原件) 4、《企业国有股权受让登记表》(原件)(请见附件) (二)企业法人应提供的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年报(审计报告中无审计保留意见);(复印件) 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股东会(或有权的董事会)同意受让股权的决定;(原件) 6、《企业国有股权受让登记表》(原件),(请见附件)。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在网络报名时须以扫描件上传。 二、受让申请程序及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转让实施互联网交易,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 (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 ) 并在系统中上传公告“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和“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http://www.hasggzy.com/EpointWeb/bszn/005007/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3770370470(陈先生)。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交易方式:若征集到两名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以不低于转让参考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方式和期限,支付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以确定正式参加受让;逾期将视为放弃。 2、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其它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股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国有股权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三、特别提示: 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人在做出申请受让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了解本公告中备查文件,联系电话:0517-83638208(邓先生)。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邓先生 (交易中心) 王女士(转让方) | |||
联系电话 | 0517-83638028 138523618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