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和《“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的通知
苏国资 〔2020〕33号
各设区市国资委,各省属企业:
2020年1月,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和《“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国企改办发〔2020〕2号),现转发给你们。我省“双百企业”及省属企业中参照“双百企业”做法实施综合改革的企业,按照《“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于2020年底前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双百企业”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按照《“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执行;全省其他国有企业(含所属各级子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亦按照该两个指引执行。
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