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国资委等部委
关于厂办大集体企业关闭注销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7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省属企业、各设区市国资委:

       现将国务院国资委等部委《关于厂办大集体企业关闭注销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20〕6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黄宝明,(025)83516059。


(此页无正文)

 

                                     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



苏国资 〔2020〕147号(PDF).pdf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