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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党委出台贯彻落实《新时代江苏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9-10-16 浏览次数: 字体:[ ]


9月30日,省国资委党委出台《贯彻落实<新时代江苏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实施意见》,要求省属企业各级党组织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围绕基层党组织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2019年突出“集中攻坚”、2020年突出“巩固提升”、2021年突出“整体过硬”,以“五聚焦五落实”为主抓手,坚持任务牵引、规范提升、考核推动、融合促进,坚持不懈攻弱项补短板、抓基层打基础,全面提高省属企业基层党建质量,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本期,小编为您“数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巡学听学督学制度,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每两个月安排1次,每年不少于6次。


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确保在职党员注册率动态保持100%,学习参与度稳定保持80%以上。


党内培训班次安排1/3以上时间学习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力争在2020年底前实现“五个全部”,即:各级独立法人企业全部把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省属企业集团及其重要子公司全部建立并实施“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全部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成立党委并设立董事会的企业全部做到党委书记与董事长“一肩挑”;省属企业集团党委全部配备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


2020年底前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党组织规范设置全覆盖,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全覆盖。


深入开展争创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的“四强”型党组织,每年按照15%左右比例评选先进支部。


构建基层党建“一突出四联动”机制。围绕突出政治功能,推动基层党委、支部、党员和职工群众四个主体联动共进,积极构建“党委抓牢支部、支部严管党员、党员带动职工群众”机制。


各省属企业党委每年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倒排软弱后进党组织,通过上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建立联系点、先进支部帮带、集团党建部门“会诊”等措施,促进整改合格,确保取得实效。


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队伍。根据党建工作需要,可按企业职工总数1%左右的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按照“两突出三倾斜四注重”发展党员。坚持把质量作为发展党员的生命线,突出精准调控、突出严格规范,向生产一线倾斜、向党建工作薄弱的企业倾斜、向高知识群体和青年职工倾斜,注重把行业领军人才发展为党员、注重把核心技术人才发展为党员、注重把创业创新团队领头人发展为党员、注重把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典型发展为党员。


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2020年底前,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全面实现“外大于内”,国有控股企业全部实行外部董事派出制度。


实施党务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每名党务干部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力争用3年时间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适应生产经营需要的高素质省属企业党务干部队伍。


推动主题党日活动全覆盖,组织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警示教育,注重加强对二级及以下企业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将从严治党压力和纪律规矩意识向企业基层一线传导。


建立完善巡察工作机制。省属企业党委一届任期内实现对二级公司和重要三级公司巡察全覆盖。


保证基层党建经费投入。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统筹安排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纳入企业管理费用税前列支。


省属企业集团公司本级按照收缴党费60%比例留存,对生产经营状况比较困难的下级企业,集团党委和上级党组织可适当提高党费返还比例,保证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


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省属企业总部党员活动阵地一般不低于50平方米。按照有统一标识、有党旗和入党誓词、有基本制度、有会议桌椅、有书报和荣誉展架、有电教设备“六有”标准统一推进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党员活动阵地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