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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资2017年度关键词之:三重一大
发布日期:2018-01-19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江苏省国资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省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省属企业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理顺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决策主体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关系,界定各主体决策事项范围和职责权限,落实党委会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方式,形成各决策主体间协调运转、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加强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规范企业依法合规运行,推动企业有序健康发展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制度,对于促进和保障企业改革发展、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江苏省国资委以推动省属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省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对省属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督察,通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结合企业实际,指导企业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议事规则、内控制度;会同组织部对省属企业"三重一大"实施办法的修订进行审核批复,进一步增强公司治理及企业重大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记录,实行归档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