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789”青年干部培养计划要求,按照徐矿集团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徐矿集团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建立年轻干部选配专项预审制度。坚持常态化配备一定比例的80后处级(含副处级,以下同)、90 后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同)优秀年轻干部。集团公司处级领导班子中40岁以下,基层科级领导班子中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应占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1/6、1/5 以上。按照分级管理原则,集团公司处级领导人员选配方案由省委组织部进行预审,基层单位科级干部选配方案由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进行预审。考虑到干部工作实际,各单位新提拔任用科级干部累计达 5 名时,作为一个审核节点,由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进行审核把关。新提拔干部数每增加一个节点,进行一次审核。每个审核节点中,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应达到新提拔任用干部总数的1/5以上。年轻干部配备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原则上暂缓提交党委(总支)会议讨论,待方案调整后重新报审。年轻干部选配专项预审制度作为徐矿集团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常态化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