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监督机制 提升监督效能 我省外派监事会工作稳步推进
时间:2016-06-08 09:50:00

  

    为扎实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有关进一步完善外派监事会工作,充分发挥外派监事会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专门力量的职能作用,近年来,全省各地普遍加大了推进外派监事会工作的力度,外派监事会覆盖面不断扩大,呈现出监督机制、组织架构日趋完善,监督效能稳步提升的新局面,为维护国有资产运行安全和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我省在省级层面设有4个外派监事会,派驻17家国有独资省属企业,同时对2家股权多元化省属企业派出专职监事,监督企业数量占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比重达82.61%。全省13个地级市中,南京、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等8市设立外派监事会,无锡、宿迁两市派出监事,监督集团公司105家,占13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比重达65.22%。

  近三年,省属企业监事会坚持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做深做实做细当期监督,将工作重心移至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和推动问题解决,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已累计对12家集团实施年度监督检查,对17家集团开展专项检查;参加各类会议760余次,组织工作调研120余次;向国资委提交各类检查报告29份,日常监督信息327份;向省属企业交换检查意见29份,监事会提示函和意见函15份。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揭示部分企业存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严、项目投资问题频发、工程招投标不规范、大额资金使用管控不力、对下属公司管理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处理意见,有效推进国资监管制度和企业内控制度的完善,为及时防范重大风险事项发生、减少国有资产的损失起到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省外派监事会将按照新时期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健全外派监事会监督机制,以监督为主业,以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为主线,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进一步优化监督工作机制,突出监督工作重点、改进报告制度、强化监督成果运用、规范和统一基础管理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国有控股企业监事监督工作,增强监事会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覆盖面,更好发挥监事会在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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