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徐州徐工信息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CQ15296-xzcq2015013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徐州徐工信息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批复(苏国资复[2015]130号)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5年12月16 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6年1 月13 日 | ||||
转让方名称 |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徐州徐工信息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号码 | 320300000284363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
法定代表人 | 孙建忠 | ||||
住所 | 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E1楼一层 |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技术开发、销售、转让及技术咨询服务;通讯终端系统研发;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物联网信息咨询服务;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智能楼宇化工程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
职工人数(人) | 66 | ||||
所属行业 |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
其他 | 无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60%;徐州融鑫华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20%;张启亮等27名自然人:20%。 | ||||
审计情况 |
资产总额(万元) | 4456.71 | |||
净资产(万元) | 2078.21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037.41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354.63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265.24 | ||||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天兴评报字(2015)第0939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江苏省国资委 | ||||
评估基准日 | 2015年6月30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万元) |
4,478.74 |
净资产(万元) |
2100.2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260.15万元 | ||||
特别事项
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
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
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
期间权益增加额 |
由转让方按照此次转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 ||||
其他重要事项 | 1、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标的,并对该标的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转让方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条款内容负责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 ||||
转让参考
价格 |
1260.15万元 | ||||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条件
1.在徐州市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5年(含5年)以上,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国有或国有控股(国有股权35%以上)的企业。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014年度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总资产不低于30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 3.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委托、信托和联合方式受让。 4. 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子公司应与徐州徐工信息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良好业务合作往来。(需提供相关业务往来合同或结算单据等证明文件) 5.意向受让方参与本次收购应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6.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工商、税务、银行和司法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 | ||||
备查文件 |
1、 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徐州徐工信息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批复(苏国资复[2015]130号);
2、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3、 《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5]第0939号; 4、 《审计报告》苏亚专审[2015]181号 5、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 法律意见书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企业基本情况; 3、公司章程; 4、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的董事会决议)同意受让股权的决定。 5、其他材料。 二、申请程序: 1、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2016年1 月13 日17时前至徐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55号7楼)提出受让申请,并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受让申请与承诺》、《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 2、公告期满,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3、如征集到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公开拍卖确定买受人。 4、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向交易所提交200万元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收购。受让不成的,保证金全额退还。 5、公告期内如无意向受让方报名申购,则本公告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王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16-83705928 | ||||
传真 |
0516-837059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