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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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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宝界商汇酒店有限公司23.07%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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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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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CQ14234-WXCQG1402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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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无锡市国资委于2014年7月16日、9月25日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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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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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2014年12月3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4年12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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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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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创留学人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客运有限公司、无锡市太湖新城供水管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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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无锡市宝界商汇酒店有限公司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注册号码 | 320211000154594 | ||||
| 注册资本(万元) | 1300 | ||||
| 法定代表人 | 孙银龙 | ||||
| 住所 | 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6号 |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中餐(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卷烟(含雪茄烟)的零售。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服务;会务服务;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经济贸易咨询;房地产经纪。(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 ||||
| 职工人数(人) | 60 | ||||
| 所属行业 | 住宿和餐饮业 | ||||
| 其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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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无锡华创留学人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7.69%股权; 无锡客运有限公司持有7.69%股权; 无锡市太湖新城供水管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7.69%股权; 无锡市德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7.69%股权; 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持有7.69%股权; 无锡太湖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7.69%股权; 无锡市城乡给排水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7.69%股权; 无锡市给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7.69%股权; 深圳市海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69%股权; 无锡市惠远置业有限公司持有3.8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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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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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 758.14 | |||
| 净资产(万元) | 445.92 |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631.41 |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308.58 |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308.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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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无锡宝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锡宝光评报字(2014)第017号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无锡市国资委 | ||||
| 评估基准日 | 2014年6月30日 |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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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66 |
净资产(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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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44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18.9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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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
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 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否 |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 放弃优先受让权 |
放弃 |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 期间权益增加额 |
- | ||||
| 其他重要事项 | 详见评估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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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考
价格 |
108.217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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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
1、股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之日期间产生的经营性盈亏由受让方按比例享有或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时前按挂牌价的30%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由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转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此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7、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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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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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行为批准文件文号:锡国资企【2014】28号、锡国资企【2014】48号、锡国资企【2014】49号。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锡国资评备【2014】26号。 3、无锡宝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锡宝光评报字(2014)第017号《资产评估报告》。 4、无锡宝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锡宝会审(2014)第248号 《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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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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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为二次挂牌,转让参考价比第一次挂牌时的转让价下浮10.7028万元(9%),挂牌日期为10个工作日。 2、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 3、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4、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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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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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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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女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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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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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28336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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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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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283236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