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深化国企改革总体部署,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压实经营管理责任与完善收入分配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聚焦责任落地、激励优化与考核刚性,推出一系列体制机制创新举措,旨在全面激发企业内生活力,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管理扁平化,压实经营主体责任与决策效能。集团围绕“二级架构”改革目标,深入推进扁平化管理。明确要求各板块经理层成员下沉兼任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承担经营与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实现“集团指令直达基层、基层问题直达集团”。同步推进内设机构优化,强化板块综合事务统筹管理,精简非生产经营岗位,引导人员向一线流动。同时,加强板块对子(分)公司重大事项的统一决策与授权体系建设,提升市场响应速度与管理效率。
二、强化激励约束,健全市场化分配与科学考核机制。集团系统规范工资总额管理,建立“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减”的联动机制,杜绝“一刀切”分配。板块效益下降时,本部年度人均工资相应下降;效益增长时,年度人均工资可适度增长,本部员工增幅原则上不高于子公司人均增幅。在考核方面,依据板块功能分类设定差异化经济指标权重,经济指标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完成值,并实行备案管理,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确保考核严肃、透明。
三、深化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强化刚性执行。进一步明确纳入经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的人员范围,经理层成员经济指标年度目标原则上不低于担任主要负责人的子(分)公司年度目标之和。关键考核要素须提前确定并备案,强化“责任契约”的严肃性与执行刚性,形成覆盖高层、穿透一线的闭环管理体系。
此次改革举措的制定与实施,是泰州交通产业集团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标志着集团在构建权责清晰、激励有效、运转高效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上迈出关键一步。下一步,集团将以机制创新持续赋能高质量发展,努力在服务地方发展大局中展现更大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