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的决策部署,市交通集团立足实际、系统谋划,构建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党委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双线协同”监督体系,推动监督效能全面提升,为集团高质量发展夯实治理基础。
坚持依法合规,完成监督体系系统性重构。集团严格遵循《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期完成内设监事会撤销工作,依法设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时,系统推进原“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能转型与定位升级,确保新旧监督机制实现平稳过渡与有机衔接,形成了职能互补、协同发力的监督新格局。
明确职责定位,实现治理与经营监督有机融合。改革后,两个委员会职责清晰、各有侧重、协同互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外部董事占多数,立足公司治理层面,承接并优化原监事会核心职能,重点聚焦财务监督与全面风险控制;党委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则侧重于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层面,围绕审计监督、合规管理、内部控制等核心事项进行统筹研究与部署。该架构将党的领导深度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确保了监督工作的正确方向与执行效力,实现了治理监督与经营监督的双向贯通。
强化制度保障,推动改革成果转化为治理实效。目前,集团已完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起草、审议与印发工作,并积极指导各业务板块协同推进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为提升内部审计效能、强化全面风险防控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这标志着集团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已进入实质性推进的新阶段。
下一步,市交通集团将持续完善“双线协同”监督体系的运行机制,紧密结合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推动监督效能与经营效益同步提升,为集团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努力为泰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