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新而行 勇挑大梁|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江苏成为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
时间:2025-03-05 07:16:20

“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的重大使命。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举措,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程,也是提升经济发展动能、保持区域竞争优势的内在要求。

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高质量立法供给,全面推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率先启动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建设,部署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专项普法行动……回望2024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牢记嘱托、感恩奋进,锚定“争当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践行者、争创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双争”目标,着眼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一体推进,推动“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序社会”协同发力,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地,各类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对法治建设满意度连续三年稳步提升。

以高质量制度供给 赋能重要阵地加速发展

新质生产力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离不开科技创新,离不开尊重原创、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2024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以立法“力挺”科技创新,瞄准打造具有强劲驱动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新高地、构建新型生产关系的先行地这“三块地”建设,坚持急用先行原则,推出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促进条例、数据条例、软件产业促进条例、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一批探索性创新性立法项目,积极启动《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江苏省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项目,进一步加快建设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法治保障体系,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加速度”。

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快建设高水平科技强省”,并提及“放大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示范引领效应”。2025年元旦正式施行的《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促进条例》以小切口立法,从法律层面上确立了省产研院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作用,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成更多“创新之花”结出“发展之果”,推动科研成果加速转化,赋能产业升级。

江苏集萃精密制造研究院企业负责人赵建社深度参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促进条例》制定过程,在他看来,《条例》不仅固化了省产研院多年来经受实践检验、成效显著的项目经理、团队持股、拨投结合等改革成果,还在人才引进、职称评定、成果转化等方面赋予科技体制改革更大自主权和探索权,“这让科技创新工作人员更加安心、更有底气、更加专注研发”。

低空经济科技含量高、创新要素集中,是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同时具备产业链条长、成长性和带动性强等特点,是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方向。苏州市司法局积极开展《苏州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送审稿)》立法审查,创新举办低空经济立法推介会,充分听取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法治需求和意见建议,发布《苏州市低空经济法律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四市签署低空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协议推动协同立法。据悉,省司法厅已启动省低空经济促进条例的调研论证工作。

数据作为数字时代的新型生产要素,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和关键引擎。国家出台“数据二十条” 后,江苏率先启动省级数据立法。2024年5月31日,省司法厅行政立法审查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来自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高校、律所的9位专家齐聚一堂,对《江苏省数据条例(草案)》的重大分歧、复杂事项“专家会诊”,集合法学研究、科技、法律实务等各领域“高参”智慧,从立法、法律实施、法治实践不同角度提出意见,让所立之法更有生命力。省司法厅行政立法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二级巡视员滕天云告诉笔者,庞大的数据稳妥有序地转化为有形生产力,这对立法者统筹数据发展和安全提出很高的要求,而行政立法审查委员会正是为了这些重要、复杂的立法项目而设。

事实上,推动地方协同立法,创新设立行政立法审查委员会,只是省司法厅不懈追求高质量立法制规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全省开展“提高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度”专项行动,健全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机制,通过“法治民意直通车”公开征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对《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等项目征集企业意见建议,让企业群众更好参与立法,征集民意。

省司法厅找准地方立法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点、切入口,加强政府立法审查,完善立法协调机制,落实立法论证咨询,制定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对政府规章进行立法后评估点评,为政府规章立改废提供“靶向定位”。对省政府涉企规章及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降低,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增强。2024年,完成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169件,一揽子增量政策和存量政策效应持续放大,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宽松有序、充满活力、稳定可期的发展环境。

“中国式现代化需要科技创新,科技创新离不开法治保障。”紫金山实验室内生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彧认为,法治在完善科技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保护创新成果等方面,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江苏在科技创新领域加强制度保障,对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

以高标准行政执法 促进营商环境规范有序

前不久,灌南县的江苏香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历了一场“综合查一次”,消防、环保、安监等联合检查人员“约好一次上门”,涉及几个部门几十项内容一并查完后,企业收到了一张整改清单。

“问题一次性指出来了,后期按清单整改就行了。检查频次减少,企业可以更专注生产研发了。”该公司办公室主任韩峰说。据了解,2024年以来,连云港通过“综合查一次”机制累计减少重复检查1.8万余次。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经营主体的“体感”是重要的衡量尺度。江苏2024年印发的《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推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支持各地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目前,13个设区市全部制定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建立涉企检查“白名单”制度,探索开展邀约式执法指导服务,深入推进联合检查,避免重复查、多头查,实现涉企行政检查减量提质不扰企。南京编制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专精特新”企业探索开展触发式监管。徐州推行执法“观察期”制度,全市涉企行政处罚数量减少10%。

金湖县黎城街道专门设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由司法所所长、副所长任行政执法监督员,规范法制审核工作职责等11项制度,监督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工作,听取吸纳企业对基层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行政执法监督员每季度对执法局案卷进行评查,对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等进行通案审核,2024年一共参与了26件。”街道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执法监督员参与综合执法后,执法工作更有力度、更添温度,还更透明。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近年来,省司法厅持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扎实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筹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率先出台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培训省级地方标准,16.5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训,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行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维护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等合法权益。

“你店设置的广告店招尚未按规定申报,请先停工,我们将指导协助你店办理备案……”

2025年1月6日,海安市曲塘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陈志城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一家药店未经审批设置户外广告,他与同事一同指导该店完善备案所需材料,帮助该店完成整改。

“处罚不是目的,助企守法规范经营才是根本目标。”陈志城说。类似这样的日常巡查、指导整改已经成为他们的常态。

作为经济发达镇,海安市曲塘镇共承接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领域行政处罚事项162项,实现“看得见的管得着,管得着的看得见”,问题线索“发现快、处置快、整改快”,有效破解了以往城管、应急等部门响应距离远、处置时效长的难题。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协调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着力理顺职责、整合队伍、减少层级、推动力量下沉,梳理乡镇(街道)履行职责清单,健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切实把基层能办的事下放给基层。为破解执法一线人少事多难题,全省大力探索非现场执法,把执法力量用在“刀刃”上。推进长三角、淮海经济区行政执法协作,促进跨区域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同时积极回应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更高要求,推动行政执法理念和执法模式进一步转型,将社会治理架构优化、企业经营行政违规风险防范等纳入涉企执法全过程,通过指导完善内控机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助力企业信用修复等,构建“执法+服务”执法新模式。

以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 护航经营主体行稳致远

江苏处于“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目标。而共建“一带一路”涉及60多个国家和地区,法律体系、法律文化以及法律语言各不相同,“走出去”企业往往面临法治环境、知识产权、税收金融等方面风险,涉外法律服务供给不足问题亟待解决。

省司法厅因势利导,在全国率先启动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建设,出台支持法律服务业发展13项举措,加快打造南京、苏州两个涉外法律服务集聚示范区,建立2个国家级和5个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成立省内首个域外法律查明服务中心,在香港成功举办涉外法律服务推介活动,以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为企业、公民“走出去”保驾护航。

南京江北新区某服装设计公司刚上市的一款“中国风”汉服,被海外合作企业仿冒并在欧洲销售。如不及时制止,不仅会造成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还会对公司商誉造成影响。

所幸这家公司在2021年就开始使用数字存证公证服务。设计师使用数字化的公证功能实时固定创作过程,所有创作行为、设计手稿都经过存证留痕。160多份存证文件作为核心证据提交后,海外仲裁机构最终裁定合作企业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责任。

“江苏将公证制度的国内非讼司法和域外证明司法效力及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有机融合,实现科技与法治深度融合,助力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宏俊表示。近年来,全省公证行业深度参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交易、管理各环节,仅2024年就办理涉知识产权公证事项49290件,13个设区市市属公证机构全面推行“涉外公证+领事认证”一体联办,公证预防营商风险、优化营商环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伴随式”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境外合规,是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的重要一环。江苏统筹调动涉外法律服务力量,探索优化海外中心建设新模式,推进海外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将分布在柬埔寨、德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的8个中心列为首批试点名单,苏州自贸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引驻国际商事法庭、国际仲裁调解等50余家机构,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发起成立长江经济带国际商事仲裁高质量发展联盟,形成覆盖“一带一路”主要区域的海外法律服务布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2025年2月5日新春第一个工作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建设推进会,强调要提升出海企业涉外法律保护能力,加强以涉外律师为重点的涉外法律服务力量建设,赋能企业出海稳航。

“江苏作为外贸大省,频繁的经济来往既蕴含机遇和舞台,也暗藏挑战和交锋。企业走到哪里,法律服务资源就要跟进到哪里。”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陈发云对此深有感触。作为一名从事涉外法律业务近30年的律师,他认为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是“引进来”“走出去”的应有之义。

江苏大力聚合涉外法律服务资源,将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作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工作,创新构建司法行政机关、涉外法律服务机构、高等院校、法治实训“产学训”相结合的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模式。近年来,先后组织近10批次200余名律师赴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等地培训交流。截至目前,91名律师进入司法部涉外律师人才库,45名律师入选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4名律师入选全国律协“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316名律师入选省级涉外人才库,法律服务覆盖国际贸易、海商海事、能源与基础设施、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等9个涉外专业领域,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强大保障。

以高效能依法治理 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

如东县建有亚洲县域最大海上风电场,风电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多达120家,涉海商海事矛盾纠纷易发。当地整合资源建立“海上红枫桥”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海上风电企业提供纠纷调处、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等“一站式”融合服务。自2023年8月成立以来,成功调处风电产业链矛盾纠纷40余起。

江苏积极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全省86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75家调解组织、2.4万名调解员对接融入县乡两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95%以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优化‘非诉服务’”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新设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68家、企业人民调解组织238家。

新质生产力发展带来的新需求新变化,要求加快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顺势而为,推动调解、仲裁、公证向金融、新能源等新质生产力领域拓展,实现多元解纷与营商环境良性互动。

各地立足产业布局和市场需求,加大解纷维稳护企体系建设。无锡在网约车、菜鸟驿站等新就业领域建立12家人民调解组织,常州新成立全省首家新能源行业调解组织——常州市新能源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累计化解涉新能源矛盾纠纷63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100万元。

“当初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真是明智之举,案子不到两个月快速解决,能腾出更多的时间精力安心研发。”南京江北新区某公司法务经理许霏十分满意仲裁结果。

许霏所在的公司是一家从事半导体芯片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受另一公司委托设计制作PCBA板,双方后期产生争议,遂向南京仲裁委提起仲裁。仲裁庭仅两个月即查明事实并作出裁决,双方案结事了。

“江苏积极探索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的新路子和新举措,其总体目标在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法治发展和谐统一。”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宋晓评价。

2025年1月1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江苏省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贯彻“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要求,立足矛盾纠纷多元、系统、协同化解,明确化解方式和实现路径,引导优先选择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围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省司法厅推动设立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开展“涉外仲裁江苏行”系列活动,推动设立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等专业化平台,推广数据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在线保护公证服务,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解纷效能,力促解纷成本最小化。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立足产业实际,加快法律服务精准供给,推出“光伏产业链+法律服务”等15项法律服务产品,连续两年开展“律企携手同行 服务制造强省”专项行动,连续5年推出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0项举措,实现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100%进驻,推动省市两级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近年来,常熟市依托纺织服装产业带基础,启动实施直播电商“万千百十”工程,打造线下“云”上“两个千亿级市场”,全市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数量超5.9万户。“尤加莉服饰穿搭”负责人王璐十年前来到当地服装城创业,她在直播带货时发现自己的原创女装上线不久就会被跟风模仿。

对此,常熟市司法局收集直播电商企业法律需求,精准梳理侵犯知识产权、主播表述不当等22个常见法律风险点,通过风险提示、以案释法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用精准普法产品服务直播电商企业创新发展。

为应对解决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期可能带来的风险挑战,省司法厅部署“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专项普法行动,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等活动,编成《企业全流程法律风险点图谱案例》读本,部署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结对急需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近1.4万家,为企业提供全周期法律导航,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提升整体营商环境。

省司法厅还联合多部门印发《江苏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国家工作人员“尊法赋能”、青少年“学法护航”、经营主体“守法致远”、村(居)民“用法安居”四大行动,21万余名“法律明白人”覆盖基层综治网格,努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到人”,全域全员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 良好氛围。

征途不已,奋斗不止。2025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新起点上深入推进“双争”实践,加大新兴重点领域立法制度供给,为新领域新赛道铺设“法治轨道”,持续优化涉企法律服务,加大高层次涉外法律服务供给,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奋力书写法治“唤”新“护”新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