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盐城市国资委深入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全面履行国资监管机构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支持服务,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推动全市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实行提级管理。对市属区管企业(市政府为出资人,所在区管委会日常监管的企业),除党建职责由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管理外,其他均视同市属企业管理;对县属企业,实行重大投融资事项提级管理,5亿元以上经营性投资项目报市审批,5000 万-5亿元经营性投资项目报市国资委备案。
二是强化监管责任。研究制定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县(市、区)政府、国资监管机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监管责任,督促各县(市、区)切实把国资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将各县(市、区)改革方案落实情况纳入2024年度市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并将国企改革分别纳入2024年度市对县、县对县属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提升改革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