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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有企业配备良好的“刹车系统”——关于江苏索普集团加强内部审计的调研与思考
发布日期:2023-06-05 浏览次数: 字体:[ ]

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指出“对所有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审计监督权无一遗漏、无一例外,形成常态化、动态化震慑。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

如何认识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全党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大兴调查研究,镇江市国资委邀请市委研究室共同深入江苏索普集团开展调研,聚焦国企内部审计“好在哪里”“怎么定位”“怎样持续发力”三个问题,研究思考如何更好发挥“经济体检”积极作用,推动国有企业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实践中展现更大作为。

内部审计好在哪里?关键在于要让企业受益

调研组发现,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作为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服务国企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辅助领导判断决策的重要依据、完善企业内控体系的重要环节,对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是构筑了更安全的风险防控墙。内部审计通过关口前移,既紧盯重大经济决策、财务管理等方面加强风险监督与防控,又高度关注企业一个个具体决策和管控措施是否落地见效,最终看国有资产是否安全和保值增值。索普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企业运行中,相关的流程性环节即使高管已经签了字,也需要再经过内审部门审核把关,内部审计实际上行使了终审权,是正儿八经把最后一道关。”用内审把最后一道关,倒逼企业各层各级都能自觉认真再认真,企业的运行风险和经办人的责任风险大大降低,工作效率也得到提升。

二是提供了真金白银的“甜头”。比如在工程审计方面,2022年,索普集团及其旗下的索普化工股份公司生产维修、技改及零星项目全部内审,完成检维修及零星工程项目结算审计2626份,送审金额17882.42万元,核减2375.18万元。索普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说到底,内部审计给企业带来的最直接益处就是降本增效和促进企业治理规范。”企业的降本增效,广大干部职工最有获得感,索普集团员工反馈:“对内部审计,我们是绝对支持。漏洞少了,企业利润才更高,谁不希望公司发展好、治理好。”

三是成为了推动工作落实的有益助力。良好的内审工作之所以作用独特,不仅在于能够找出问题,还在于能够推动工作落实。索普集团审计工作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直接分管,国资委内部审计监督派驻组全程指导,确保审计出的问题件件整改有结果。集团负责人认为:“实质上已经把内部审计从程序合规的工具变成了推动工作落实的法宝,促进了企业各层各级特别是高管将接受内审监督作为一种工作习惯。”

内部审计怎么定位?关键是处理好两对关系

调研组发现,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方式在发挥作用方面各有侧重,相互之间相辅相成、不可偏废。保障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必须注重发挥内部审计在及时性、专业性、灵活性等方面的特点,与其他监督方式做到无缝衔接甚至跨界融合,形成既各司其职又协调运转的有效监督体系。

一方面,发挥内部审计专业性强的优势,与纪检监察、国资委日常监督高效协同,对经济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内部审计侧重从经济行为看国企党的领导是否全面,党的建设是否扎实,企业“三重一大”是否落地见效,从履行经济责任检验企业是否真正牢记“国之大者”、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索普集团纪委、审计部和国资委审计监督派驻组经常性加强工作交流,内部审计更侧重于监督日常性生产经营,审计监督派驻组更侧重于监督重大事项,审计发现的问题是纪委加强教育的鲜活素材,纪委的针对性教育又为防止审计问题反弹提供思想基础,发挥1+1+1>3的效果。

另一方面,发挥内部审计时效性强的优势,与外部审计监督高效衔接,更加侧重于推动整改和举一反三强规范。外部审计包括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等审计方式,在独立性、强制性、权威性和公证作用等方面有明显优势,但在及时性等方面存在不足。而企业内部审计由于深度嵌入企业生产经营,具有外部审计不具备的及时性、日常性等特点,更容易及时发现企业生产经营特别是

资金活动中的细节问题,可以帮助企业及时挽损,避免小漏洞变成大窟窿。

内部审计怎样持续发力?重点是抓好三个方面 

调研组发现,近年来索普集团在推动内部审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做了不少工作,构建了全方位的内审体系,其要在国企内审方面继续加强探索,同时索普实践也值得其它国企借鉴,镇江市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围绕内部审计持续发力,必须强化三个基础工作。 

一是推动内审部门独立设置。逐步推动国有企业内审部门独立设置,确保内审工作不受干扰,增强内部审计意见、结论、建议的公正、客观及权威性。特别是严格按照审计署的要求,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内部审计体制机制,内部审计机构在党组织直接领导下由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切实提高党领导审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

二是强化内审队伍能力建设。针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专职人员少、内部审计经验不足等问题,积极探索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培养模式。一方面,通过“以审代训、审训结合”方式以老带新、传帮带,构建科学的内审人员梯队。另一方面,根据生产经营型、平台型国企的不同特点,积极拓展内审人员在信息化、审计、税务、法律、会计等多方面专业知识,逐步提高国企内审人员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三是促进内审成果广泛运用。积极推动内审问题整改,建立健全整改及跟踪机制,确保整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起到整改一处、规范一片的效果。推动内审结果公开,让广大干部职工更方便地参与审计监督,汇聚监督合力,更好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推动内审成果共享,建立健全沟通共享机制,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构建联合监督大格局,提升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