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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资委对国企防疫和复工生产提出要求
发布日期:2020-02-10 浏览次数: 字体:[ ]

2月7日,江苏省国资委印发《关于全省国资系统切实履行职责使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疫情防控和复工生产提出要求。

关于疫情防控,《通知》要求:

以最严肃的政治态度抓好疫情防控。以最有力的保障支撑疫情防控。以最严格的纪律服从疫情防控工作。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精准发力,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良好的作风迅速全面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

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全面了解本地国有企业疫情防控情况,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本地党委政府要求,动员、组织、协调企业应急资源和技术力量参与疫情防控,督促指导企业做好煤、电、油、运等相关基础保障工作。要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工信、交通、民航、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反映国有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国有企业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国有企业使命担当。各级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强化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勇当先锋、争作表率。涉及疫情防控所需医疗物资生产企业、科研单位,要科学排产、提高负荷,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加快科研攻关、快速组织生产,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涉及民生保障领域企业,要坚持优质服务,确保稳定供应、物流畅通,不讲条件、不惜代价,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涉及承担或参与专门医院建设等重点任务的企业,要克服一切困难,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建设任务,主动发挥好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

关于复工生产,《通知》要求: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国资国企发展改革工作。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在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本地党委、政府的安排,指导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各级国有企业要超前谋划好国企发展改革工作,用好用足国家援企稳岗政策,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全力以赴保持生产经营稳定运行,努力把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切实做好恢复正常生产后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要根据所在地党委政府要求,按照合理、适度、管用原则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健全和落实工作场所人员防护制度。要及时全面了解系统内干部职工身体情况,积极配合医院和疾控部门,强化对返岗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防控。要创新工作方式,主动减少会议和组织集体活动,减少不必要的出差,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办公,必要的会议可采取视频会议等方式召开,尽量降低工作场所人流密度,切实做好自身防护。要关心关爱奋战在防控一线的党员职工群众,完善防护措施、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确保他们安心放心投身防控工作。

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发挥政治引领优势,主动承担起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责任,坚定党员职工群众战胜疫情的信心决心,当好职工群众的贴心人、主心骨。要发挥宣传思想工作优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舆论引导,注意发现、选树和表彰疫情防控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为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汇聚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