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国资委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等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牢牢把握省政府特设机构和非公共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各类国资监管信息,不断提高国资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现将相关工作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是主动公开国资监管信息。省国资委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公开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生产经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排名情况,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情况以及国有资产监管相关制度,主动公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企业增资业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截至2019年12月底,本委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新闻17009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630余条。通过公开发行的《国资年鉴》《江苏年鉴》,将年度全省国有企业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实现利润、所有者权益、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企业发展改革、产权管理等主要情况予以展现。二是加强政务发布平台建设。紧跟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扣社会关注热点,及时更新网站信息,重点打造头条新闻。专人维护“江苏国资”微信公众号,加强审核把关,每个工作日发布新鲜资讯,动员各省属企业积极踊跃报送信息,微信平台的传播力影响力持续提升。江苏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江苏分社、人民日报江苏记者站、新华日报、江苏新时空、江苏新闻广播等20余家中央驻苏和省内主要新闻媒体采访30余次,形成各类报道60余篇。重要事件主动回应、重要节点主动发声、重要文件主动公开。围绕庆祝建党98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节点,在“江苏国资”微信公众号、省国资委门户网站推出主题宣传,如《我们,用这样的方式爱国》专题等,全面展示了全省国有企业在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做出的重要贡献。三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通过门户网站、信件等多种方式受理公众申请,及时与申请人的沟通,积极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对于申请公开的重要文件,重要事项,涉及企业或第三方利益,以及申请内容事项不具体不明确,或不属于我委管理的信息等申请诉求,多次主动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严谨规范地答复申请人。2019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5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6件,无法提供9件,涉讼结果维持5件。四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参加国务院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学习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政策和先进单位的做法;结合近年来省国资监管工作实际,省国资委专门邀请专家对各省属企业和各市县国资监管部门,就信息编辑、信息上报、信息审核、信息公开等方面组织专项培训,督促各市县国资监管部门和省属企业抓好社会公众关注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18 | 12 | 2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 | 1 | 1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1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况)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 | 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2 | 3 | 3 | 2 | 2 |
五、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省国资委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苏政办函〔2019〕98号)文件指示要求,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加快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提升服务社会公众的质量和满意度。
1.进一步做好省国资委制发文件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及主动公开文件的发布工作。
2.依法规范做好省国资委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
3.指导推进省属企业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4.继续加强对国资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业务骨干的培训。
5.进一步完善委机关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功能。
6. 及时做好有关深化国企改革、加强国资监管方面文件的解读工作。
7. 进一步完善回应社会关切工作。
8. 指导省属企业做好突发舆情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