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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关于在部分省属企业开展合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7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国资〔2020〕9号

各省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切实提升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省国资委决定在部分省属企业开展合规管理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范围

经主动征求企业意见,综合考虑企业规模、行业地位、法治工作基础、海外投资情况等因素,确定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户省属企业,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7户省属重点子企业,共10户企业作为合规管理试点企业。

二、试点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试点目标

按照“典型引路、分批推进、巩固提高”的思路,在省属企业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重点企业,经过1年的努力,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基本实现合规组织体系健全、合规制度体系完备、合规工作流程规范,形成相对成熟可供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为其他省属企业推进合规管理工作提供经验。

(二)工作原则

一是对标一流,明确标杆。要对标、借鉴国内外一流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政治优势和党委领导作用,构建具有一流标准和国企特色的合规管理体系,确保合规管理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全面融合,协同联动。依托现有管理体系推行合规管理,努力实现合规管理与法务、内控、审计、风险管理、纪检监察等工作的统筹、衔接,将合规要求覆盖到各业务领域、各职能部门、各级全资和控股公司、分支机构,将合规管理的各项要求全面嵌入企业规章制度、工作标准、业务流程,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三是试点先行,分步推进。本着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充分考虑企业规模、行业特点、法治工作基础、境外投资情况等因素,选取部分企业先行先试,逐步完善推广,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分阶段有序推进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

三、试点主要任务

试点企业参照《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积极探索,合理确定合规管理内容,努力形成符合本企业自身特点、规范有序的合规管理工作体系和工作路径。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要达到实效:

(一)结合企业实际,规范有序构建合规管理组织体系。构建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合规管理负责人以及合规管理(牵头)部门、职能部门整体联动、协调配合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将合规管理要求有效嵌入到企业经营管理各环节、全流程,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协调联动的合规管理体系。董事会设合规委员会,或与企业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合署,履行合规委员会职责。合规管理负责人为高级管理人员,由分管负责人或总法律顾问兼任。

(二)确立管理重点,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试点企业应结合实际,根据外部合规环境变化,从合规风险识别入手,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人员的合规管理,切实防范重大风险。合规管理应覆盖的重点领域包括:公司治理、合同管理、市场交易、商业伙伴、财务税收、知识产权与信息安全、劳动用工、安全环保、商务接待、大额捐赠、海外业务等。重点环节主要包括制度制定环节、经营决策环节、生产运营环节及企业认定的其他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包括管理人员、重要风险岗位人员、海外人员以及企业认定的其他重要人员。要加强现有管理制度梳理,推进制度“废改立”,建立健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等合规要求的制度体系。

(三)有效建立企业合规管理模式。法律事务机构为合规管理(牵头)部门,财务、内控、审计、人力资源等部门设立合规联络员,业务部门、分支机构设合规专员,全面参与合规管理。按照谁做业务、谁负责合规的原则,明确业务部门承担日常合规管理工作职责。落实双线合规管理汇报制度,遇重大合规风险及事项,省属企业子企业的合规管理部门需向本级企业主管合规工作负责人和集团公司合规管理部门报告,确保企业最高管理层及时掌控合规风险情况。认真落实合规风险控制的三道防线,业务部门、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承担合规管理职责,积极防范合规风险。

(四)发挥工作效能,健全合规管理各项保障机制。参照《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要求,建立合规审查、合规联席会议、风险监测预警、合规风险应对、强制合规咨询、合规管理评估、合规举报和调查问责七项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合规管理有效运行。加强合规管理信息化和合规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配备专业合规管理人员,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加强合规宣传教育培训,培育合规文化,编印本企业合规管理手册、员工合规行为准则等,筑牢合规经营思想基础,将企业合规要求真正转化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

四、试点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合规管理试点工作按照时间进度安排分为三个阶段:

1.制定方案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组织学习宣传,提高对合规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省国资委召开合规管理试点工作会议,试点企业选择确定对标企业,参照对标企业和省国资委要求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3月至2020年10月)。试点企业认真组织实施合规管理工作方案,制定出台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工作体系、运行机制,并在工作中持续改进完善有关制度,形成符合自身特点的合规管理体系,并取得实效。

3.评估验收阶段(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省国资委对试点企业合规管理工作进行评估验收,查找问题和差距,提出相应改进和完善建议,在此基础上,总结试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为省属企业全面推广合规管理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合规管理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试点企业要把合规管理作为当前法治国企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筹划,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要充分发挥和利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细化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督促,推动合规管理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协调推进。要正确处理好合规管理与现有的全面风险管理、纪检监察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等管理体系的关系,努力实现合规管理与其他管理体系有效融合、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形成联动机制,确保取得显著成效。

(三)强化支撑保障。试点企业要积极为合规管理试点工作提供政策、人员、机构和经费等保障,创新工作方法,大胆探索,要从企业高质量发展角度出发,对合规管理工作进行顶层设计、整体部署,配齐、配强合规从业人员,将合规管理经费列入预算管理,确保必要经费支持。

省国资委将对试点企业开展合规管理工作情况实行动态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企业要加强合规管理考核评价,把合规管理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和下属企业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细化考核指标,狠抓落实。

请各试点企业于2020年2月28日前将试点实施方案报省国资委综合处(政策法规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1145170340@qq.com,联系人及电话:袁江、汤卫华,025-83516087,83516112。

特此通知。

省国资委

2020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苏省国资委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