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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府建立国有资产报告机制
发布日期:2019-06-1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中共雨花台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雨委发【2019】25号)精神,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方式、报告重点及报告质量要求,南京市雨花台区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一是明确联席会议制度,全区各部门同步建立工作机制;二是明确报告内容及职责分工,报告由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组成;三是明确报告实施步骤和时间。区财政局及各牵头部门按时间节点分别完成综合和专项报告后行文区政府,并按规定时间提交区人大常委会,接受人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