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审核
设定依据:
1.《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七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对其任命的企业管理者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对企业管理者的奖惩。”第二十九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本章规定对上述企业管理者进行考核、奖惩并确定其薪酬标准。”
2.《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第十九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确定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企业负责人的薪酬;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其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的企业负责人的奖惩。”
3.《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办〔2019〕60号),“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并做好考核结果的应用。”
4.《省委、省政府深化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苏发〔2015〕27号)第十九条,“省国资委负责其监管的省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水平审核。”
5.《江苏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苏国资〔2017〕93号)第三十三条,“省国资委根据企业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审核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并组织实施。”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原件一份):
1.省属企业上年财务审计报告;
2.省属企业上年度财务专项审计报告
办理地点及机构:
省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南京市中山路338号苏粮国际大厦)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到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5-83516065,025-83516105
办理流程:(附流程图)
1.根据文件规定测算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标准,经委务会审核通过后报省薪改办;
2.根据省薪改办复函,通知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标准及办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兑现工作;
3.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兑现方案报省国资委备案;
4.省国资委汇总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备案信息报省薪改办审核;
5.经省薪改办审核通过的省属企业负责人备案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