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省属企业本部年度在岗职工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审核
设定依据:
1.《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第二十六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所出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调控所出资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
2.《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办〔2019〕60号),第四条(六)考核分配处,“规范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调控企业集团本部工资分配水平。”
3.《省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45号),五、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二)落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国有企业分配监管职能,“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备案或核准,做好对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和执行结果的清算。”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1.省属企业本部上年末在岗职工花名册
2.省属企业本部上年度内设岗位在岗职工变动表
3.省属企业本部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申报表(附所属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总额预算明细)
4.省属企业本部上年度工资总额清算表
5.省属企业上年度财务专项审计报告
办理地点及机构:省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南京市中山路338号苏粮国际大厦)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到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5-83516065,025-83516105
办理流程:(附流程图)
1.省属企业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2.省属企业按要求报送办理材料;
3.省国资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审核企业报送材料;
4.省国资委印发省属企业本部当年工资总额预算和上年工资总额清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