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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关于印发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落实“基层减负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7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处室:

现将《省国资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落实“基层减负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国资委

2019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国资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落实

“基层减负年”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落实“基层减负年”工作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就在委机关开展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落实“基层减负年”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学习贯彻《通知》精神,确保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委机关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企业基层减负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把自己摆进去,对自身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坚决防止和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等问题。

二、组织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

着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上寻找根源、抓好整改,特别是要聚焦文件起草发布、会议活动筹备组织、督查检查考核等重点任务,着力解决文山会海回潮、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和干部不敢担当作为问题,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党员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三、主要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大力精简文件

1.大幅度减少发文数量。要严格控制和大幅度压缩发文数量,确保年内发至县级的文件比去年减少30%—50%。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贯彻省国资委文件,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措施,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避免层层发文。检查考核工作,不得以是否印发相关文件作为依据。控制白头文件印发,防止以白头文件代替红头文件的倾向。严格控制简报资料,除核定的《江苏国资简报》以外,省国资委不再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其他简报(重大事项报告除外)。

2.严格控制发文规格。科学确定文件密级,能公开的全部公开,便于省属企业、基层知晓和贯彻。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国资委不得向地方党委、政府下发文件,制定下发的文件不得要求地方党委、政府转发,也不得要求地方党委、政府报送文件。

3.发扬“短、实、新”文风。坚决压缩文件篇幅,防止穿靴戴帽、冗长空洞,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除重大决策部署和规划类文件外,省国资委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4500字(9页),其他文件不超过3000字(6页)。省国资委向省委、省政府呈报综合报告、专项报告,其篇幅控制在5000字、3000字以内;一般性工作会议贯彻情况,以信息形式报送。省属企业向省国资委呈报综合报告、专项报告,其篇幅控制在4500字、2500字以内。

(二)切实改进会风

4.减少会议数量。2019年,省国资委召开至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的会议要比上年减少,国资系统全省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原则上会议不召开至县一级。将每年8月份确定为“无会月”,除重大紧急事项外,不召开全省性或系统会议。各省属企业可结合实际,减少会议,集中精力抓落实。

5.控制会议规格。严禁随意拔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省国资委分管领导召集的会议,一般不要求省属企业主要领导参加。省国资委召开的会议,不得要求市县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参加。以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要求市县负责同志参加。

6.压缩会议时间。省国资委召开的工作性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天,其他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减少会议交流发言,确有必要的,发言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

7.提高会议实效。提倡召开小范围研究、协调、解决问题的专题会议,提倡合并开会、套开会议,提倡召开现场会。召开一般性工作会议,应尽量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切实减少企业、基层同志往返。坚决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改进会议传达方式方法,不得刻意搞传达不过夜。

(三)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创建活动

8.大力压减督查检查考核总量和频次。强化统筹协调,从严控制督查检查总量,加强对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年度督查检查计划,督查活动能减尽减、能合尽合、能并尽并,大幅度精简压缩一般性督查检查事项。除经营业绩考核外,对省属企业的考核事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除中央及省委省政府规定的专项考核外,省国资委不得开展以地方党委、政府为对象的考核。

9.规范举办节庆论坛展会活动。未经批准,不出席省属企业和有关单位举办的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出席的,由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统筹并按程序报批。

10.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调研要聚焦重点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减少一般性工作调研,凡开展一般性工作调研须事先向办公室报备。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委领导到省属企业调研,省属企业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倡导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下基层调研,不干扰企业正常工作。

11.坚决纠正过度留痕。优化工作评价标准和方法,不得随意要求企业填表报数、层层上报材料,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

四、健全完善问责制度

树立正确问责导向。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突出分级负责、权责对等,切实避免“责任只往下推、板子只往下打”。优化问责机制流程。严格执行问责事项会商、初步问责建议会审等制度规定,注重听取所在党组织和本人意见,着力提高问责的规范性。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对被问责的干部要正确对待,对干部有关问题的反映要认真甄别核实,没有问题的及时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行为严肃查处,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方法,减轻干部不必要的心理负担。

五、更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加大干部关爱力度。全面落实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等制度。关爱干部身心健康,完善党内关怀帮扶办法,落实干部带薪休假、加班调休等制度。增强容错纠错科学性。全面贯彻“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正确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错误的性质和影响,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切实保护和调动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强容错纠错的审核认定,允许干部对认定结论提出异议和申诉,提高容错纠错公信力。健全宽严相济的处置机制,强化教育提醒和思想引导,帮助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畅通能上能下渠道。建立健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真正使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成为常态,对调整下来的干部,要加强教育管理和跟踪了解,对影响期满、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该使用的及时予以使用。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落实“基层减负年”工作,由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负总责。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其他处室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切实为省属企业、基层松绑减负,激励全委干部担当作为、努力工作,确保“基层减负年”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