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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资委党委: 驰而不息抓好列入“监督闭环”问题整改工作
发布日期:2019-04-1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省属企业问题整改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近日,江苏省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列入“监督闭环”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向各省属企业党委通报列入“监督闭环”问题整改验收情况,对进一步加强整改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

江苏省国资委党委在2017年印发《整合力量形成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闭环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起发现问题、企业整改落实、省国资委检查核实、职能机构问责追责的监督工作闭环机制,对压实省属企业党委主体责任、促进问题整改、防控风险发挥出重要作用。截至2018年底,列入“监督闭环”问题的省属企业有25户,经相关省属企业的认真整改,已有83项问题通过省国资委党委的审议,从“监督闭环”中予以销号。


《通知》强调,各省属企业党委要驰而不息推动问题整改措施的落实。


一是强化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省属企业党委是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党委主要负责人是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近年来本企业实施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坚持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的制度,严肃开展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高质量。


二是严格落实整改工作方案和措施。要针对未销号的问题,全面梳理当前制约问题整改的症结,围绕重点事项、难点问题,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整改工作方案和措施,分解落实党委班子成员整改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加强跟踪问效,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


三是抓紧开展问题整改销号验收。各省属企业党委要按照《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闭环整改问题验收规程》要求,对本企业年度自查验收工作及早作出安排,制定2019年问题整改销号验收工作目标计划。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尽快开展问题整改自查验收工作。对通过省属企业党委审核的自查验收项目,省国资委将及时组织进行验收销号,并定期通报问题整改情况。


四是切实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果。要通过问题整改,推动企业建立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形成从源头上防控风险的长效机制。对已经通过验收销号的问题,要继续加强对相关事项的监管,举一反三落实强化管理和风险防控措施,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狠下功夫,坚决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坚决防止重大风险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