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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港集团全面开展“未巡先改”督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9-03-2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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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未巡先改”工作,苏州港集团在组织机关部室、所属企业对照“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开展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组成三个督查工作组于2月21日至3月9日对所属企业完成了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

精心部署,推动督查计划落细。按照《苏州港集团党委关于开展“未巡先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和巡察工作要求,集团公司“未巡先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未巡先改”督查工作建议》,提出分三个工作组分别对太仓港港务集团以及太仓四期、张家港港务集团以及苏州港航物流、现代物流和港口科贷进行督查,每组除明确组长和联系员各1名外,再配备党务、财务、审计等相关专业人员和中层后备干部各1-2名,并对督查内容时间段、工作程序、查看的资料进行了明确;经集团公司党委讨论通过后,2月20日“未巡先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未巡先改”督查工作动员会,部署督查工作任务,明确督查工作纪律。每个督查工作组根据督查任务和人员情况,明确组内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督查工作准备。

精准发力,确保督查过程落实。督查工作组进驻前,制发了《关于开展“未巡先改”督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需要被督查单位提供的材料清单,张贴了督查公告,公布了信访电话和举报邮箱。正式进驻督查期间,督查工作组先后听取了被督查单位“未巡先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阅了2013年1月至2018年12月(重点地2017年和2018年)相关文件、会议记录、财务凭证、选人用人、党建工作、招投标等方面台账资料,与班子成员、中层正职、党员代表等进行了个别谈话,组织党员进行了应知应会测评,并对发现的问题与所在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形成了督查报告。

精密安排,务求督查结果落地。督查工作结束后,三个督查工作组就督查情况向集团公司党委会进行了报告。集团公司党委会要求要将督查问题形成清单反馈给被督查单位,被督查单位要按照问题清单内容,形成整改方案,利用三个月时间逐个整改“销号”;要追根溯源,深挖病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