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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召开省属企业外部董事工作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9-03-11 浏览次数: 字体:[ ]


3月1日,省国资委在省会议中心召开省属企业外部董事工作座谈会。会上,省国资委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就省属企业 “三重一大”决策、投融资、产权管理、财务监管、收入分配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解读,省属企业外部董事和董事会秘书代表就2018年度个人履职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沈建生出席会议并讲话,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陈玉明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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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生指出,2018年省属企业外部董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队伍规模继续壮大。外部董事已达33人,基本实现监管企业外部董事配备全覆盖。二是结构要求逐步落实。董事会实现“外大于内”比例要求的省属企业已达10户,占比43.48%。三是配套制度持续完善。修订《江苏省省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出台《外部董事报告企业重大事项暂行办法》等外部董事工作制度规范。四是作用发挥不断增强。2018年,外部董事共参加董事会议及专门委员会议134次,涉及议案771项,分别比上年增加65%和72%,较好地发挥了决策专家、执行督导、经营顾问、沟通桥梁的作用。

沈建生强调,要做好2019年省属企业外部董事工作,外部董事应从5个方面聚力见效。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制上,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结合起来。程序上,要严格落实党委研究讨论前置程序。党委前置把关重点围绕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契合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党委先定“要不要干”,董事会再定“能不能干”,“具体怎么干”,交给经理层落实。决策上,注意从政治上考量问题。牢牢把握国有企业特殊的责任、使命、方位,多算省委省政府的大账、长远账,促使企业改革发展服从服务于大的战略部署。二要始终代表出资人。要站在出资人立场。对不符合政策导向、有损出资人权益和企业长远发展的决策,敢于提出不同意见。要及时准确地向出资人报告重大问题。严格按照“董事会召开前的报告、董事会结束后的报告、重要事项的及时报告”3种类型,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准确报告。要积极为出资人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结合任职经历和专业研究,针对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建言献策。三要把握好董事会的职能定位。正确把握好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与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权责边界,董事会研究问题重点围绕“分析决策事项与公司发展战略的一致性、分析合法合规性、分析市场前景及盈亏平衡、分析各类风险”。定战略要坚持长期性、稳定性原则,重大决策既要符合国家战略、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也要适应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需要。作决策要把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集智决策的要求,充分论证、预判风险、法律审核,重大议案材料准备不充分的,不能上会讨论;严格落实票决制,“一人一票、个人负责”,作出错误决策的要严肃追责。防风险要杜绝颠覆性失误,要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大境外企业风险防控力度、全面防控投融资风险。四要支持经理层抓发展。一方面在决策时充分听取经理层的合理意见。避免决策时过于谨慎,充分考虑企业的可承受能力,合理控制风险以平衡收益与风险的关系。另一方面加强对经理层必要的咨询服务。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主动分享信息和经验,指导帮助经理层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五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水平。要加强调查研究。通过考察、调研、询问等多种形式,了解行业发展趋势,熟悉企业经营动态,夯实履职基础。要保证履职时间。严格落实《江苏省省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履职时间的要求。要强化工作沟通。既要加强与出资人的沟通,也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及时掌握信息以形成工作合力。

最后,沈建生还就加强省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对各企业提出了要高度重视企业董事会工作、尽快完善机构和人员配备、严格执行董事会议事规则、做好外部董事履职服务支撑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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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省属企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或职能部门负责人,省国资委财务监管处、产权与资本运营管理处、企业发展改革处、考核分配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主要负责同志共7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