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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资委党委:突出实效再下功夫 把“制度落实年”活动推向深入
发布日期:2018-05-21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确保中央和省委关于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实处,确保省纪委《监督意见》取得实效,近期江苏省国资委党委在省国资委和省属企业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5月18日下午,江苏省国资委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制度落实年”活动第二阶段调研督查工作情况汇报。对于下一阶段工作,江苏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兼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徐郭平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对制度开展修订。要通过对制度的修订,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可操作性。修订工作要明确分管的委领导、主办处室、协办处室;在修订过程中,研究修改意见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对企业所提意见做好研判,合理采纳。

二是,向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企业执行制度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企业要明确整改措施、任务分工、进度安排。

三是,要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和解读。在对企业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中,加强对制度的宣贯。同时,对一些重要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做好专题宣讲和解读。

徐郭平表示,通过发现问题、修订制度、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为下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制度落实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确保中央和省委关于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省纪委《监督意见》取得实效、确保“两个基本杜绝、两个显著提升”目标实现,今年省国资委党委部署专题开展了“制度落实年”活动。活动开展分为自查自纠、调研督查、修订完善、巩固深化四个阶段,从2月初开始,7月底结束,每个阶段历时一个半月。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已完成)

省纪委《监督意见》下发以来,省国资委(党委)新出台了24项制度性文件,加上11项相关的重要管理制度共35项文件制度。各省属企业以这些文件制度为重点开展第一阶段的自查自纠,并进行再学习、再研究、再落实。既查纠执行省国资委出台的文件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也检查本企业贯彻省纪委《监督意见》过程中出台的内部制度执行情况。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逐个问题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对制度文件中存在不符合企业实际、难以执行的问题提出相关修改建议。

第二阶段:调研督查(已完成)

3月16日—4月30日,江苏省国资委党委组织9个调研督查组,对24户省属企业就省纪委《监督意见》下发后省国资委新出台的制度性文件及相关重要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各组在调研督查中通过听取企业汇报、查看有关台帐资料、实地查看、与有关人员座谈交流等方式,边宣传、边了解、边检查、边督办,对企业落实35项国资监管制度情况进行了逐条调研督查,对照台帐资料认真与企业相关部门询问核实,将每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一一过堂。

在发现问题的同时,各组还认真听取各企业对相关文件制度所提出的修改意见,经汇总,各企业共对21份制度文件提出了53条执行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69条建议。此外,关于重点工作方面和其他工作方面,企业各提出6条建议。

第三阶段:修订完善

5月1日—6月15日,省国资委将结合省属企业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和现场督查情况,认真听取和研究企业的意见建议把顶层设计要求、企业实际情况、制度执行成效和客观存在问题结合起来,及时修订有关制度文件,切实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普适性。

第四阶段:巩固深化阶段

6月16日—7月31日,对组织开展“制度落实年” 活动中对照检查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制度落实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要在坚持中深化、在巩固中拓展,推动建立制度落实长效机制。已经落实到位的,要抓好巩固提高;落实不到位的,省国资委将督查发现的严重问题,纳入国有资产监督工作闭环管理,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追责问责,对账销号,出清问题。各省属企业、委机关各处室、各监事会办事处要对照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措施、明确时限,并于7月底前上报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