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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国资委完成监管企业2017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工作
发布日期:2018-03-20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宿迁市国资委顺利完成监管企业2017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工作。此次考核采取第三方初核、国资委进一步核定相结合的方法,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各企业目标完成值并初步评分,国资委再进行最终审核并确定考评得分。

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内容主要有四部分:一是经营目标,包括业务收、利润总额、项目投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融资及成本控制等,分值70分;二是改革创新目标,包括推进企业对外合作、拓展新业务、清理“僵尸企业”等,分值10分;二是管理目标,包括“三重一大”内部决策执行情况、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员工工资总额管控、财务管理等,分值20分;四是加减分事项,包括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市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等,每项加减0.5-1分。

从考核结果看,各监管企业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宿迁市国资委根据考核结果并上报市政府同意后,对目标完成较好地企业进行表彰。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兑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