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江苏省产权交易所
撰写日期:2018-03-13
项目名称 | 盱眙县天泉湖镇环湖路、庆佛路四套房产公开转让 | 项目编号 | 17FC20180014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8/3/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8/4/12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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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36144400 | |||||||||||||||||||||||||||||||||||||||||||||||||||||
评估基准日 | 2017/11/30 | ||||||||||||||||||||||||||||||||||||||||||||||||||||||
评估机构 |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361444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江苏天泉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320800693331514J 注册地:江苏省淮安市 法定代表人:魏强 经济类型: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告知 |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二、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三、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四、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五、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六、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七、受让方取得产权后,经营范围要符合天泉湖旅游度假区及铁山寺国家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主要围绕景区运营和度假区创建开展经营活动;八、本次标的物捆绑转让,不拆卖。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盱眙县《不动产(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详见附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收购;2、受让方受让后用途必须符合天泉湖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的规划;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标的交割 | 根据盱眙县《不动产(存量房)买卖合同》办理交割(详见附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备查文件:1、有权部门的批复;2、资产评估报告;3、房屋权属证明;4、其他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查看标的,联系电话:15952378979,张先生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18/3/13 至 2018/4/12 | |||
报名手续 | 一、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公告期截止日当日17时前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南京市山西路128号和泰国际大厦29楼)提出受让申请,并填写《国有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接受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意向受让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书面材料递交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国有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 5、承诺函(见公告附件); 6、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公告期满后,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四、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五、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保证金金额:11000000元 ,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 处置方式:按照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保证内容: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3、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款付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根据《江苏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表》收取(详见江苏产权交易市场网交易指南) | ||||
附件下载 | 《不动产(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标的产权证明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产交所:025-83163361 郜先生;转让方:15952378979 张先生 |
技术支持 | 025-83163362 徐女士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非工作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