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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国资委着力构建国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统一的新机制
发布日期:2018-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年来,常州市国资委党委强化决策治理,着力构建国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统一的新机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制定下发《关于推动市属企业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明确要求市属国有全资和控股企业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在公司章程中专题设置“党的组织”章节。进一步明晰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依法依规确立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和有效实现形式,将党的建设紧密结合到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决策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截至今年8月份,市属7家一级公司及所属120多家企业完成了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登记。同时,市属国有企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过程中的权责边界和工作方式,切实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既维护董事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又保证党组织的意图在重大问题决策中得到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