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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2 来源:苏国资传〔2018〕72号 编号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省属企业:

现将《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苏人社明电〔2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对照专项检查的重点、目标和工作要求,并结合企业实际,认真开展一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明确相关责任处理意见,及时予以纠正。

省属企业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将有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12月10前报送省国资委。

联系人:黄细保,联系电话:025-83516151,传真:025-83516063,电子邮箱:550583606@qq.com

 

附件:1.有关省属企业名单

2.《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苏人社明电〔2018〕4号)

 

 

 

                        省国资委

                  2018年11月22日

 

 

 

 

 

 

 

 

 

 

 

附件1

 

有关省属企业名单

(共19户)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钟山宾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