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明确我市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总体要求,规范出资人机构等各治理主体的权责关系。
《实施意见》要求,从我市实际出发,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依法规范权责、完善体制机制,把握重点环节,加快健全完善权责对等、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各市属企业公司章程的修订工作,实现外部董事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外派监事会制度建设。到2020年,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加牢固,使国有企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实施意见》明确,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明确权责边界,建立与治理主体履职相适应的责任体系建设,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市实际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运行效率,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