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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科西北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发布日期:2017-08-11 浏览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

江苏中科西北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项目编号

WXCQG17026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金融工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于2017年07月05日批准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 2017/8/10 挂牌终止日期: 2017/9/6

转让方名称

江苏中科物联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江苏中科西北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码

91320214582272072G

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

1250

法定代表人

王蒙

住所

无锡新吴区太湖国际科技园菱湖大道200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C座306楼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应用;计算机控制有关的软、硬件产品及成套设备的开发、生产及销售;大数据的应用技术开发和处理;数据库技术服务;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的开发和应用技术开发;大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产品和机械设备的研发、销售;计算机控制工程和工程检测服务;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设备的设计、安装和调试;防盗报警、电子监控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修;技术咨询及服务;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养老服务咨询、健康信息咨询;养老看护服务;家政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46

所属行业

计算机服务业

其他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

无锡保利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持有 60% 股权
江苏中科物联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 20% 股权
新疆西北星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 16% 股权
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 持有 4% 股权

2016年主要

财务指标

(审计数据)

资产总额(万元)

667.3

净资产(万元)

515.15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741.9

利润总额(万元)

-144.87

净利润(万元)

-144.87

    

2017年06月30日主要

财务指标

(报表数据)

资产总额(万元)

537.8

净资产(万元)

404.22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431.67

利润总额(万元)

-101.65

净利润(万元)

-101.65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无锡中证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锡中评报字(2017)第068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金融工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17-04-30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610.64

1385

负债总计

135.83

0

净资产

474.82

138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277

特别事项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其他重要事项

转让底价

300万元

交易条件

1、股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时前按挂牌价的30%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由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转让方。
3、此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行为批准文件:锡新国资办发【2017】31号。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锡新国资评备(2017)12号。
3、无锡中证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锡中评报字(2017)第068号 《评估报告》。
4、江苏中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会审(2017)第536号《审计报告》。
5、江苏中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会审(2017)第220号《审计报告》。

其他说明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管理层应当与其他受让方平等竞争。现予公告管理层拟受让情况: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王蒙和副总经理唐新余、张青辉投资设立的无锡保利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参与本次受让,原持股比例为60%,拟受让20%。
4、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沈小姐

联系电话

0510-82833660

传真

0510-85198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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