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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2%股权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17-03-31 来源: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

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2%股权

项目编号

WXCQG17007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无锡市市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于2017年1月18日批准(锡文资发[2017]2号)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

2017年0331

挂牌终止日期:

2017年0428

转让方名称

无锡报业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号码

91320200323539940F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0

法定代表人

丁武斌

住所

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8号13、16楼

经营范围

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33

所属行业

保险业

其他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

无锡灵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6.5%股权;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4%股权;

无锡报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2%股权;

无锡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无锡广播电视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江苏天地龙线材有限公司持有7.5%股权;

江苏开源钢管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

江苏天地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

无锡市电子仪表工业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

2016年主要财务指标(审计数据)

资产总额(万元)

446394.46

净资产(万元)

189412.44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79745.92

利润总额(万元)

-9580.97

净利润(万元)

-9885.42

主要财务指标(20172 28日报表数据)

资产总额(万元)

459266.83

净资产(万元)

187780.26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2368.71

利润总额(万元)

-2448.73

净利润(万元)

-2448.73

资产评估

情    况

评估机构

无锡宝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锡宝光评报字(2017)第012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无锡市市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16年12月31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446394.46

-

负债总计

256982.02

-

净 资 产

189412.44

25325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30390

特别事项

说    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其他重要事项

1、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信息,标的公司股东江苏开源钢管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7月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2.5%股权转让给无锡万迪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已获得保监会批准,标的公司已进行了章程修订,但还未完成工商变更。

2、根据标的公司章程,其他股东对该部分股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转让方已于挂牌前将本次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若其他股东有意向购买该部分股权,请按照公告要求向产交所提交举牌申请,在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转让底价

31440万元

交易条件

1、产权转让总价款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总价款的30%(含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二十日内完成支付交易总价款的80%(含保证金);剩余价款在股权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由受让方提供合法的担保,且按银行同期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时前按挂牌价的30%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由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转让方。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受让方

资格条件

按保监会现行《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要求意向受让方:

1、 财务状况良好稳定,且有盈利;

2、 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3、 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 意向受让方为金融机构的,应当符合相应金融监管机构的审慎监管指标要求;

5、 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示:目前保监会正在对《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修订征求意见,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判断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备查文件

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行为批准文件:锡文资发[2017]2号。

2、国有资产经济行为备案表。

3、无锡宝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锡宝光评报字(2017)第012号 《评估报告》。

4、无锡宝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锡宝会专审(2017)第016号《审计报告》。

其他说明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

0510-82833660

传真

0510-85198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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