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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业务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1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国资监管机构:

为贯彻落实好国资国企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精神,推进全省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提升监事履职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监督职能,决定举办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业务培训,届时将请国务院国资委监督一局领导、专家学者、央企及外省从事监事会工作的领导同志,重点讲授监事会工作的改革与深化、企业风险防范等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 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职工监事;

(二) 各市国资委和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国资监管机构从事监事会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161127日至30日, 1127日下午报到。

三、培训地点

江苏翠屏山宾馆(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天元西路168号,天元西路与宁宣高速公路交界口)。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国资委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国资监管机构,提前准备监事会工作情况书面材料,主要内容包括机构设置情况、人员编制情况、主要工作特色、2016年重点工作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电子文档于1125日前发至省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邮箱158172731@qq.com

(二) 各市国资委参加培训人员名额限2名,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国资监管机构参加培训人员名额限1名。如需增加培训人员名额,应事先报省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同意;

(三)请各单位于1118日前,将《监事会工作业务培训报名回执》传真至省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传真:025-83516047

联系人及电话:监事会工作处 张和峰:025-8351610918951920578,耿圆:025-8351609818951920582

 


                   省国资委

                                             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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